四川专升本新政策与老政策(四川退伍专升本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02 10:36:01来源:未知
大家好,关于四川专升本新政策与老政策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四川退伍专升本政策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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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专升本最新政策
2023年四川专升本最新政策是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报名对象: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报名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选拔本科院校的其他条件要求。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4、报名办法及流程: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升本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费”环节。
每位考生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如选拔本科院校设有调剂志愿,由选拔本科院校另行安排采集和使用。
5、网上缴费:根据相关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专升本统考科目:
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大学英语》科目不设听力考试内容)、统一制卷,各选拔本科院校的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须使用全省统一试卷。
外语类和艺体类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大学英语》统考以及占总分的权重等,由选拔本科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考点设置由各选拔本科院校统一安排,原则上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四川省2023年专升本政策
四川省专升本政策:
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提出,从2024年起,我省专升本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也就是说,今年升入高职(专科)院校的学生,今后将按照调整后的办法参加专升本考试。
扩展资料
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1日至22日进行,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其中,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9:00—11:00,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选拔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外语类和艺体类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大学英语》统考以及占总分的权重等,由选拔本科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四川专升本政策2023
2023四川专升本政策如下:
一、对口院校专业
2021年至2023年专升本对口协议、计划下达、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仍沿用现行方式不变,具体要求按照当年专升本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办法
2022年起,在全省专升本报名报考系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统一缴费。
(网上报名地址和缴费细则以四川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专升本通知为准,通知发布时间一般是2-3月。)
三、考试科目
一般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文科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
(有些本科院校考试科目会做微调,具体以各对口本科院校当年发布的招生章程考试科目为准。)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1日至22日进行,时间仅供参考,具体202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023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
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公共基础课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
四川退伍专升本政策
退役安置方面
1、发放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万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2、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3、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专项招录(聘)1.公务员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退役后可报考全省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2岁。
5、专武干部招录(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聘)。定向招录(聘)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聘)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6、事业单位招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与“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团)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
7、国企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安排10%的工作岗位,从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招聘信息同步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开发布,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8、文职人员招考。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服役5年及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规定落实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
9、充实基层力量。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鼓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10、扶持就业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支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11、复工复职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
12、军地接续培养鼓励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探索新入职适龄大学毕业生先入伍服役再上(返)岗任职的军地接续培养办法,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和跟踪培养制度,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十五条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
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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