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专升本政策(2024年四川泸州专升本考试时间:4月21日-22日)
发布时间:2024-11-04 01:26:1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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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2212)。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一)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四川警察学院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专科及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由监察审计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7个(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和专科专业1个(警犬技术)面向四川省招生。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新疆和西藏招生。
第十条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全省未来四年的警力需求,并会同四川省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确定;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本科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一条法学专业主要面向西部及边疆省份招生,总计划数根据培养能力拟定,各省份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第五章报考条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十二条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和要求,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和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须在四川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条件(本章内容为2019年规定,如本规定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一)具有四川省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报考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的年龄为十五周岁以上、二十一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六)嗅觉不迟钝;
(七)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十)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第十四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
≤4分35秒
≤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当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预科学习期满后,拟直升公安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年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可以直升公安类专业。
第十九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需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合格后,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四川警察学院本科预科招生包括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中,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按100%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只分文理招生计划投档。
第二十二条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四川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根据综合素质、高中在校表现、身体素质等择优录取考生。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则由学校进行调配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录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四川警察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七章复审复查
第二十六条公安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毕业就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三十条藏文一类模式学生就业按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四川藏区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三条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为800元~1200元/学年。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3108458
招生咨询电邮:scjy_zsb@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646000
学校官网:http://www.scpolicec.ed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通过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章程由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高校开学时间-开放防疫政策
快到立秋的时候了。四川的许多学校已经决定了开学时间。很多人应该已经被学校通知了。除了关注开学时间,因为疫情防控,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入学要求。
开学时间
四川农业大学
8月26日起,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包括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分批返校(不早不晚返校)。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四川农业大学就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不含新生)返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得返校,其返校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和风险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居住地属地要求,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
二、低风险地区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返校:
1.我和我的密切接触者在新冠肺炎被确诊为确诊(疑似)病例;
2.本人为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重点关注对象,仍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以及其他根据当地防控政策不允许流动的学生;
3.开学前14天已在高中风险区居住且仍在国(境)外的学生;
4.“天府健康通”是红黄码学生;
5.有发热(37.3以上)、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和体征的人。
四川师范大学
第一批返校学生为中高风险地区省(市、区)低风险地区学生,8月26日返校报到。第二批返校学生是除第一批以外的省外低风险地区学生,8月27日报到。第三批返校学生为省内低风险地区学生,包括返校前14天内在四川省的学生,8月28日、29日报到。9月4日新生报到。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四川师范大学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工作方案:
(1)暂停返校批次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或黄色代码、红色代码“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的同学,暂不回川。
在过去14天内报告了当地确诊病例但尚未指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将被暂停返校;已返校者应立即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应纳入社区管理,直至离开疫区14天后。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在返校前一周及时向学校报到,待痊愈后返校。当地风险解除后,必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绿码返回(四川),一到学校就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2)批量留学生
位于疫情高发地区的海外留学生(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暂停返校。如果他们不是,他们应该提前14天返回成都。应按照中国海关和学校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入境后按照疫情防控条例实施“147”隔离控制和各项防控措施。
(3)第一批返校学生
第一批返校学生为中高风险区所在省(市、区)低风险区学生(根据实时公布的《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社区分类管理措施一览表》判断),8月26日返校报到。根据学校的通知,r
过去14天内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处于“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黄色代码或红色代码的省内学生暂不返校。黄码、红码改为绿码后,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绿码入学。
具体安排如下:
四川传媒学院
A类学生于2021年8月28日、29日在东、西校区分批报到,军训顺延;高一、高二学生于2021年8月30日、31日分批到东、西校区报到;2021级学生于2021年9月8日至10日在东校区分批报到,军训延期。
(1)以下学生暂停返校:
1.新冠肺炎、高危地区(含境外)和南京、扬州、郑州、张家界、瑞丽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学生暂停返校;
2.返校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含境外)居住史的学生,暂停返校;
3.返校途中需在南京、扬州、郑州、张家界、瑞丽中转的学生暂停返校;
4.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暂停返校;
5.过去14天已报告本地确诊病例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暂停返校;
6.“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学生暂停返校;
7.返校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的学生,暂停返校。
(二)错级、错时、错峰报告。
A类学生:2021年8月28日、29日分批到东、西校区报到,军训顺延;
初一、初二学生:2021年8月30日、31日分批到东、西校区报到;
2021级学生:2021年9月8日-10日分批到东校区报到,军训延期。
成都医学院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分为七个批次。志愿者分别于8月24日、25日、27日返校。一级临床医学院(下基地)和川外第一批学生于8月25日返校,川外护理学院第二批学生返校。其他高校和护理中专根据学校安排,分地区、分批、分段、错时、错峰组织学生返校。
返校时间和批量实施计划
电子科技大学
学生报名时间为8月28日、29日,8月30日正式上课。新生和研究生报名时间为8月27日、28日(高水平艺术团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0日)。
西南交通大学
2021级本科、研究生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2日、3日,9月6日(周一)开始上课;对于除2021级新生以外的其他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报名时间为9月4日、5日,9月6日(周一)开始正式上课。
西南民族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第一批:8月27日川外学生;第二批:2021年8月28-29日四川学生。
有两批2021届研究生(中医培养研究生除外)和本专科学生。具体时间为:第一批:2021年9月2日川外学生;第二批:2021年9月4日四川学生。
中医培训2021级研究生报名分两批。具体时间为:第一批:2021年8月23日川外学生;第二批:2021年8月24日四川学生
川北医学院
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3日。
西华师范大学:
川外低危区学生(含专科毕业生)于8月15日到北湖校区南门、华丰校区东两门、朝阳门报到
8月28日至8月29日,学生(含大专毕业生)报到;8月30日,正式上课;9月7日至9月8日新生报到。
乐山师范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最新防控要求,对时间进行了调整。已报名学生报名时间为8月28日-29日,新升本学生报名时间为8月29日。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13:00至9月1日19:00。未经学校批准,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成都师范学院
221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6日、7日,入学教育集中在9月8日至11日。
成都大学
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4日、5日。
李记学院
221班新生9月3日至5日报名。中等专业学校专升本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3日、4日;普通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4日、5日。
四川工商大学
221班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1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221班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8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专科生报名时间调整为9月2日;221班新生报名时间仍为9月2日至3日;老学员报名时间调整为9月4日-5日。成都、德阳校区开放时间仍按照原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此外,绵阳校区老同学8月30日-9月5日采取云教学方式,与正常的学校作息时间一致,9月6日恢复线下上课。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新生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9日。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1日、2日。
绵阳城市学院
调整后,秋季学期开学时间老同学报9月4日、5日,2021班新生报9月6日-8日。2021年专升本的同学9月22日报到。
成都纺织学院
四川省内老同学8月30日、31日报到,四川省外老同学8月28日报到,四川省外新生9月7日报到,四川省内新生9月6日、7日报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日,新生报到后开始军训(如因疫情防控调整报到时间,学校官方媒体见面会第一时间发布)。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在校生2021年8月28日、29日,2021级新生8月30日、31日。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11日。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8日、9日。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1级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8日、29日;一、二班的报到时间为8月30日、31日。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9月1日开始,学生们将开始返校工作,错时错峰返校。2年级学生9月2日返校报到,3年级学生(含本科生)9月3日返校报到。
波洛斯国际学院
221班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8日、29日。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4日、5日。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老学员报名时间为9月1日,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2日。
四川文化传播职业学院
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8日、29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8月28日开学,三年制2021级新生8月30日、31日报到,五年制21级新生9月4日报到。
四川铁路职业学院
内江校区学生九月报到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4日至9月5日,新生军训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7日。
四川宏信职业学院
初一学生(含中职)8月26日、27日到校报到,8月28日开学。8月29日、30日,学生参加考试。五年制2021级新生8月20日、21日报到。2021级单招学生9月6日-8日报到。2021年秋季录取的学生,9月8日、9日报到。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开学时间为8月27日,9月4日、5日新生报到。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221班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8日、29日。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9月4日、5日新生报到,6月6日至18日新生军训。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学校
老学生9月4日、5日返校报到,新生9月11日、12日报到。
四川西南民航职业学院
新生9月1日、2日开学;老学生9月3日、4日开学。
资阳口腔职业学院
五年制2021级新生8月23日报到,接受为期一周的入学教育。入学教育结束后,他们按照学校的教育安排正式上课。221级新生于8月28日到学院报到,接受为期一周的入学教育。入学教育结束后,他们按照学校的教育安排正式上课。甲等生(五年制和专科生)8月29日报到。返校时间由8月16日改为8月24日(实习时间推迟一周)。
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21级新生8月26日、27日到校报到;尚未参加实习的同学,9月2日、3日回学校报到,由初一年级辅导员组织。参加实习的学生继续执行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不返校;一班学生于9月3日、4日、5日返校,由一班辅导员组织。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第一批新生8月10日报到,第二批新生8月23日报到。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第一班8月23日报到,第二班9月4日报到,新生9月11日、12日报到。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大二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2日。9月16日报到新生。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1日、2日;老学员报名时间为9月3日、4日。
四川省秋季开学防疫政策
开学时间
(1)暂不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表。
(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学时间,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3)高校要按照既定的校历,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
(4)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
(五)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开学前一周将辖区内学校的开学安排报教育部门备案;各高校要“一校一案”制定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并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向教育部门备案。
(6)如果全国和全省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调度。
对返川师生的要求
(1)一般要求
中高风险区学校(含大、中、小、青学校,下同)停课。中高风险地区的教师和学生暂停返回四川。
低风险地区的学校、教师和学生正常开学
1.川外低风险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应至少提前14天返回省内居家观察,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绿码返回(四川)学校。
2.川外低风险地区高校的师生和新生,应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绿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回四川。到校后,学校要第一时间组织返校师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妥善管理和安置核酸检测结果待定的师生,做好服务保障和沟通解释工作。
3.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黄色代码、红色代码的师生、员工暂不回川。当地风险解除后,必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绿码返回(四川),一到学校就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工作。
4.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师生,经学校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综合评估后,在寄宿前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证”绿码返校,按学校通知,放学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工作。
(4)过去14天内已报告本地确诊病例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未返校者暂停返校;已返校者应立即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应纳入社区管理,直至离开疫区14天后。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对师生的健康进行管理。
(5)海外师生返校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照疫情防控条例,实施“147”隔离控制和各项防控措施。
(六)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返校前一周应及时向学校报到,待痊愈后返校。
(七)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022年四川泸州专升本考试时间:4月21日-22日
【#专升本#导语】考网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四川泸州专升本考试时间已公布,时间安排在4月21日-22日期间举行,详细内容如下:
1.考试时间
2022年四川泸州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2年4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大学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11:00。
2.其他科目考试具体时间由各选拔本科院校自行确定,并于4月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统考科目
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各选拔本科院校的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科目考试须使用全省统一试卷。外语类和艺体类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大学英语》统考以及占总分的权重等,由选拔本科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统考科目《大学英语》仍按照2009年考试大纲命题,但不设听力考试内容。
3.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由各选拔本科院校统一安排,原则上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4月1日起,各选拔院校可登录专升本系统下载本校考生名单用于组考准备工作,于4月8日前将本校相关考点设置情况和组考方案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成绩公布和查询
各选拔本科院校应将考试成绩以正式渠道通知各有关选送院校和参考学生本人,同时各选拔本科院校将考生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于5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可于5月15日起在省教育考试院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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