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升本改革政策解读(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导航

大学分析 > 专升本 >

四川省专升本改革政策解读(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发布时间:2025-04-12 04:54:53来源:中职中专

四川省专升本改革政策解读(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四川省专升本改革政策解读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四川省退役士兵专升本政策
  3. 四川专升本免试政策
  4. 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2212)。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一)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四川警察学院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专科及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由监察审计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7个(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和专科专业1个(警犬技术)面向四川省招生。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新疆和西藏招生。

第十条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全省未来四年的警力需求,并会同四川省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确定;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本科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一条法学专业主要面向西部及边疆省份招生,总计划数根据培养能力拟定,各省份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第五章报考条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十二条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和要求,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和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须在四川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条件(本章内容为2019年规定,如本规定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一)具有四川省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报考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的年龄为十五周岁以上、二十一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六)嗅觉不迟钝;

(七)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十)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第十四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

≤4分35秒

≤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当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预科学习期满后,拟直升公安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年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可以直升公安类专业。

第十九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需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合格后,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四川警察学院本科预科招生包括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中,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按100%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只分文理招生计划投档。

第二十二条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四川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根据综合素质、高中在校表现、身体素质等择优录取考生。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则由学校进行调配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录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四川警察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七章复审复查

第二十六条公安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毕业就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三十条藏文一类模式学生就业按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四川藏区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三条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为800元~1200元/学年。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3108458

招生咨询电邮:scjy_zsb@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646000

学校官网:http://www.scpolicec.ed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通过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章程由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省退役士兵专升本政策

四川省退役士兵专升本政策:

1、修完所有课程并达到合格

在2021年四川专升本报名的时候,部分同学因为在报名时有课程不合格,而被取消报名资格。作为前车之鉴,如果大家目前有“挂科"一定要及时进行补考,在报名前修完所有课程并达到合格。

2、免试、加分证书

有些院校对于获得计算机二级证书、四六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的同学,会有”免试“和”加分“政策,所以大家可以提前准备好自己的证书,在报名时提交证书材料。

3、准备相关证明

”退役士兵“证明——目前政策还未公布,暂时参考其他省份的要求,一般需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建档立卡“证明——目前政策还未公布,暂时参考其他省份的要求,一般需要出具由县(区)乡盖章的证明,“建档立卡”的同学要做好去盖章办证明的准备。

4、撤销处分

如果你在学校受到处分,一定要尽快去找老师联系相关事宜,看看怎么撤销处分,因为我们在报名前要让自己无处分才能够符合报名条件。

同学们一定要提前准备,政策公布之后整个流程是很紧迫的,提前做好准备也可以给自己节省下复习时间,还能保持心态!

四川专升本免试政策

四川专升本免试政策:退役士兵免试、省优大等市级以上奖励免试、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免试保送,2022年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要求为免试文化课,荣立三等功以上可以免试入学。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提出保送申请。省优大等市级以上奖励为试行免试录取。

四川专升本考试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科考试时长及赋分另定。2022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 2023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简称“普通专升本”,是合格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参加的一项选拔性考试。接受“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期满并达到普通本科毕业所需学分后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一年一次,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是: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

1、应征入伍的条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3、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招生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报名方法:

1.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5日-12日。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预报名,获得预报名号。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网上完成学籍学历初审。

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重新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普通专升本(不免试、不单列计划,下同),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重新提交审核3次,并须在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2月1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2、预报名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身份证正反面;退出现役证;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关于四川省专升本改革政策解读,四川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