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跨校专升本录取分数线(08年四川专升本的政策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30 20:48:08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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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西华大学专升本。
西华大学专升本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
选拔程序及录取: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24日前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交西华大学教务处(同时,将按第3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和符合第四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
2、“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3、成绩公布与录取。学生所在学校应将学生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学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4、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学生所在学校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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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详细情况介绍
201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0〕52号】文件的精神,学院决定:今年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满足部分优秀学生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愿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年度专升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拔范围:选送对象原则上为拟升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跨校专升本院校:四川理工学院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在校历年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二、实施办法
具体实施过程分为报名和考试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申请报名学生:
1、请于通知发布之日到4月23日止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请务必认真确认考生类别(文科或理科)和身份证号码等考生信息
2、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学习《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0〕52号】文件。
3、4月22日到辅导员处领取《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确认专业、考试类别(文科或理科)。请准备一寸标准照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4、请于4月22、23日两天到学院财务处交纳专升本报名费。
5、交费后当日凭缴费收据和出示填写正确的《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到教务处核对报名信息。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0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命题
考试科目:
理工类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
文科类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计算机类专业增加计算机综合考试。
英语专业增加一门英语综合考试。
2、有关要求:所有被推荐选送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四川理工学院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5月22、23日
考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
跨校“专升本”学生课程考试后,按成绩划定选送分数线,其选送分数线按本年度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凡符合选送“专升本”学生条件的高校,必须控制在本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分专业编制“专升本”计划。
五、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院校将按照推荐材料以及专升本考试成绩对推荐参加考试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
六、学籍与教学管理
1、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往年选拔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不再补发专科毕业证)。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3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
(一)考试类别的确定。由拟升本科专业确定考试类别。如拟升专业为理工类,视为理工类专业对待,升本考试一律按照理工科类考试科目进行;如拟升专业为文科类,视为文科类专业对待,升本考试一律按照文科类考试科目进行;如拟升专业为文理兼收,升本考试可选择文科类或理工类科目考试。
(二)关于专升本的具体操作办法,待相应的本科院校通知后,教务处将再行通知。
(三)专升本的选拔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四)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专升本”专业对应表见附件。
08年四川专升本的政策是什么
2008年专升本政策已经有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二、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
本年度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
校内专升本计划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与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协商,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
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各学科的协调发展,其数量可以缩减但不得超报。
专升本计划应于4月20日前一式三份签章后分别报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学生处,予以确认。
五、考试
2008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低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6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4日至25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六、选拔程序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
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
的15%以内。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录取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八、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专升本”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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