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专升本考试时间(四川省专升本的学校有哪些) (2)
发布时间:2024-11-07 22:46:07来源:中职中专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四川阿坝专升本考试时间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四川阿坝专升本考试时间的知识,包括四川省专升本的学校有哪些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关于四川专升本的问题
你好,专升本原则上只能报考对口的专业。请参考http://www.fjzsksw.com/zsb/sc/187814.shtml。附有考试大纲,希望你能考上。
下面为08年四川专升本考试文件,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二、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
本年度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见附件1),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
校内专升本计划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与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协商,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各学科的协调发展,其数量可以缩减但不得超报。
专升本计划(见附件2)应于4月20日前一式三份签章后分别报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学生处,予以确认。
五、考试
2008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低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6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见附件3)。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4日至25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六、选拔程序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录取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八、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专升本”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各有关高校应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相关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选送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生本”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专升本的学校有哪些
四川专升本院校。
1、四川师范大学。
2、西华大学。
3、西华师范大学。
4、成都中医药大学。
5、西南医科大学。
6、四川轻化工大学。
7、成都大学。
8、西南科技大学。
9、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10、成都理工大学。
11、成都师范学院。
12、西昌学院。
13、四川旅游学院。
14、四川文理学院。
15、绵阳师范学院。
16、攀枝花学院。
17、川北医学院
。18、四川音乐学院。
19、四川警察学院。
20、阿坝师范学院。
21、宜宾学院。
22、成都医学院。
23、成都文理学院。
24、内江师范学院。
25、乐山师范学院。
26、四川民族学院。
27、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不是很好考啊!录取名单就几个人!听说报考了一大堆人建筑专业的好像好考一点录取的人也比较多!机械专业太少啦!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9〕87号)
发布时间:04/17/2009
川教〔2009〕87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
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工作会议及我省2009年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今年原则上不对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开展“专升本”工作。“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二、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
“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见附件1),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校内“专升本”计划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相关学科的协调发展及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五、考试
2009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自主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见附件3)。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3日至24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六、选拔程序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录取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并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八、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不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在录取当年的9月30日前,凡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补发专科毕业证),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各有关高校应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相关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选送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生本”工作顺利进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各高校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分别向计财处、高教处报送用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文本。
邮箱:jihua118@126.com(计财处)
cdduyu@126.com(高教处)
附件:
1、2009年度跨校“专升本”“对口”接收学校一览表
2、2009年“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册
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
注:本文除正文外,其他各附件均不印发,请各学校在教育厅网主页(http://www.scedu.net高教处工作)中下载。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选拔专科本科学习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印发
四川专升本加分政策
四川统招专升本改革的方向
2021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2022年:统一报名和缴费,统一大学英语命题
2023年:统一报名、统一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命题
2024年:完成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
四川统招专升本的条件
四川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大三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一、必须为四川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包括外籍考生),不能跨省、跨专业报考;四川省户口的同学在省外读书是不能参加四川省的统招专升本考试的,只能参加你所就读省份的专升本考试或四川省的成人教育学历提升。
二、必须为全日制专科(通过高考统一考试或单招进入高职院校的同学),目前5年专科是不能参加统招专升本考试的,除此,成人学历的自考专科也是不能参加统招专升本考试的。
三、必须是大三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考试,并且考试机会只有一次,不进行递补录取;凡参加过考试的同学,都不能再参加第二次考试(参加考试之后得知自己考得不理想,申请休学或病假的同学都无法再次参加考试)。
四川统招专升本考试内容
选拔考试由本科院校自行组织,但是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并且2022年英语科目将实行全省统一命制试卷
考试科目:
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关于“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实质是高职(专科)阶段教育与本科阶段的专业教育的衔接,即:学生在高职(专科)学习三年,再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学习两年的模式。
四川统招专升本加分政策汇总
四川轻化工大学
(1)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4分
以上两者不重复计算。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寒、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家级奖项+5分、省一等+3分、省二等+2分
(4) CET-4(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2分
(5)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非计算机专业)+2分
西华大学
(1)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4分
(3)国家发明专利,获得专利授权+3分
(4)公开发表核心刊物及以上论文+3分,公开发表=股干刊物论文+0.5分
(5)学科竟赛,国家级奖+5分、省一等+3分、省二等+2分
(6)CET-6合格+2分,CET-4合格+1. 5分
(7)全国计算机二级+1. 5分
加分总和最高10分。
西华师范大学
(1)获得市(州)人民政府奖励+1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2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营+2分
宜宾学院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
(1)全国三等+4分、省一等分、省二等+2分、省三等+1分
(2)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9或专业四级)+1.5分
(3)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非计算机专业)+1.5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时获得以上多种奖励加分分;发明国内专利,+1到4分
(4)发明国际专利,+2到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5)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
(6)国有通高备学校优秀车业生”荣量4分
四川旅游学院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2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2分
(最多加2分,不累加)
成都师范学院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5分
(2)或“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5分
绵阳师范学院
(1)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王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
(2)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阿坝师范学院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总成绩加2分
(2)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总成绩加3分,
(3)由学校统一派送的凉山州支教学生,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加3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限加分一项。
乐山师范学院
(1)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项,国家级二等奖加1. 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1分/项,省级二等奖加0. 5分/项。比赛获奖需排名第一,国家级学科竞赛奖是指教育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竞赛榜单项目、省级学科竞赛奖是指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榜单项目,赛事设有特等奖的项目,特等奖视为一等奖,以此类推,优秀奖不纳入加分项目。
(2)论文发表:北大或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加1. 5分/篇,二般公开刊物加0. 5分/篇。论文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论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存在学术不端及查重率超过30%的不予加分,加分论文不包含论文集作品。
(3) CET-6达425分及以上者加1.5分,CET-4达425分及以上者加1分。
注: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成都医学院
(1)荣誉奖: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竞赛奖:获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获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3分;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加2分。
以上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川北医学院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5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5分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总平均分中+3分
(2)获市级人民政府奖励,总平均分+1分
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最高。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1)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总平均分中加4分;
(2)获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通过六级的加2分;
(4)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
(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CET6(外语类专业学生)、CET4(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合格、获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加1. 5分,同时具备多种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X 60%+“综合评价”X40%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具体评价细则按《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评分办法》(202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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