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学院语文专升本(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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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学院语文专升本(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2)

发布时间:2024-11-01 14:28:47来源:中职中专

四川阿坝学院语文专升本(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2)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四川阿坝学院语文专升本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四川阿坝学院语文专升本的知识,包括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四川专升本要考哪些科目
  2. 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3. 阿坝职业技术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4.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要考哪些科目

四川专升本考什么科目

四川专升本考试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四川专升本考试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

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科考试时长及赋分另定。

2022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2023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公共基础课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考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工作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四川专升本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工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成都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师范学院、西昌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文理学院、绵阳师范学院、攀枝花学院、川北医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警察学院、阿坝师范学院、宜宾学院、成都医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工商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民族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成都东软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乐山理工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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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阿坝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 2020年“专升本”对口院校拟确定为阿坝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和乐山师范学院。

阿坝职业学院(原四川民族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藏区第一所畜牧、农业与旅游特色公办综合型高职专科院校。学院坐落于中国古羌城——茂县,距成都157公里交通便利,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学校规划建设用地679.4亩,其中,东校区194.9亩,南校区384.5亩,马尔康校区100亩。学校占地面积26.3万㎡,已建成校园面积13.4万㎡,校舍建筑面积10.2万㎡,校外实训基地1000余亩,图书馆藏书15万余册。学校设6系3部。

学院开设生态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旅游管理、会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休闲体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电子商务13个专科专业。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我州加快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阿坝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举全州之力新建一所高等职业学院。

阿坝职业技术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这个学校可以专升本的。

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专升本可以报考原校的本科,也可以报考别的本科大学,但仅限本省本科院校。

职业学院是普通高等学校,属高职院校,在高校录取顺序中为统招专科批次,也是“三校生”(职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单考单招的录取院校。

而三校生可以通过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亦称统招专升本),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

在校的专科生大三的时候——(毕业时候,且必须是应届生才能参加)参加升本考试,一般是升原学校的本科或者参加其他学校统一考试,然后大专毕业的时候直接进入本科学习,最后颁发的学历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

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不是很好考啊!录取名单就几个人!听说报考了一大堆人建筑专业的好像好考一点录取的人也比较多!机械专业太少啦!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9〕87号)

发布时间:04/17/2009

川教〔2009〕87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

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工作会议及我省2009年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今年原则上不对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开展“专升本”工作。“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二、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

“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见附件1),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校内“专升本”计划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相关学科的协调发展及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五、考试

2009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自主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见附件3)。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3日至24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六、选拔程序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录取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并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八、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不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在录取当年的9月30日前,凡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补发专科毕业证),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各有关高校应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相关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选送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生本”工作顺利进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各高校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分别向计财处、高教处报送用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文本。

邮箱:jihua118@126.com(计财处)

cdduyu@126.com(高教处)

附件:

1、2009年度跨校“专升本”“对口”接收学校一览表

2、2009年“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册

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

注:本文除正文外,其他各附件均不印发,请各学校在教育厅网主页(http://www.scedu.net高教处工作)中下载。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选拔专科本科学习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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