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照护师是哪里发放的
发布时间:2024-12-31来源:未知
病患照护师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登记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病患照护师(初级工)、四级病患照护师(中级工)、三级病患照护师(高级工)、二级病患照护师(技师)、一级病患照护师(高级技师)。
病患照护师职业定义
病患照护师并不是单纯地陪在患者身边,而是要通过不断学习相关知识与技能,运用基本医学护理知识与技能,为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和病人,在家庭、医院、社区等场所提供生活照料、预防保健、营养改善、康复护理、心理慰藉提供健康照护及生活照料服务的人员。
病患照护师职业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
人体结构知识;生理卫生知识;常用药物服用知识;血液、尿液、粪便常规检验项目及意义;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运动与康复知识。
照护基础知识:
环境与健康知识;安全与防护知识;人体营养需求知识;人的基本需要与自我照护知识;心理照护与人文关怀知识。
病患照护师证书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年(含)以上。
(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