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 202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11-02 07:41:3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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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404亩,总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作为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建设单位和全国一流优质学校,学院现有建筑、能源、城市管理三大骨干专业群,开发新能源汽车、机电工程29个,城市管理服务等相关专业,设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业能力建设工程”、天津市“高职院校优质专业群对接优势产业建设工程”等重点专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天津市职业院校唯一一家经中国建筑科学院授权的BIM技能水平考试培训中心。
学院占地397亩,总建筑面积12.42万平方米。学院以产业为依托,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指导,以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以专业能力为标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素质为本、特色建设、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勤学、讲道德、求实、讲诚信”的校训,坚持“服务为本、就业为本、工学结合”的发展战略,“校企合作”,学院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实用性强,
就业面广,本着竞争性原则,优化专业设置,以建筑工程技术为重点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为特色专业,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有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学等15个专业,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依托天津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委员会,为行业和企业发展输送大批适应技术进步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就业渠道畅通。
2022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
2022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天津市(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200分。
二、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黑龙江省(普通类专科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63分、文科307分
2、在青海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28分、文科172分
3、在海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89分
4、在安徽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61分、文科218分
5、在辽宁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61分、历史类264分
三、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一览表2022(官方最新发布)
包含2022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录取的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等。
省份科目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广东(专科批)物理类 296 374763 180历史类 272 254374 180上海(专科批)综合类 191 3913-黑龙江(专科批A段)理科 263 98572 160文科 307 39836 160山西(专科批)理科 237- 130文科 223- 130新疆(专科批)理科 205- 140文科 212- 140云南(专科批)理科 268 167944 200文科 323 130141 200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理科 160 112687 160文科 160 80842 160湖北(专科批)物理类 200 201846 200历史类 257 124133 200四川(专科批)理科 150 284053 150文科 178 214469 150广西(专科批)理科 245 207096 180文科 309 119973 180宁夏(专科批)理科 239 39586 150文科 263 22283 150湖南(专科批)物理类 290 239663 200历史类 303 150500 200青海(专科批)理科 228 28831 150文科 172 16543 150海南(专科批)综合类 389 51307 250贵州(专科批)理科 208 209061 180文科 390 91724 180重庆(专科批)物理类 361 99510 180历史类 326 58604 180河北(专科批)物理类 377 234343 200历史类 341 140026 200安徽(专科批)理科 261 269875 200文科 218 164397 200陕西(专科批)理科 294 150430 150辽宁(专科批)物理类 361 107503 150历史类 264 48622 150江西(专科批)理科 219 243768 150文科 235 165860 150江苏(专科批)历史类 375- 220山东(普通类二段)综合类 386 404967 150天津(专科批)综合类 200 9567 120浙江(平行录取二段)综合类 425 229119 280附: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群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局。
学院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具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是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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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4020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群建设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局。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学院章程为基础依法治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坚持思想引领,形成了上下同心、聚能共进的凝聚力,打造了一支干事创业的育人团队。学院具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专业,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单位,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院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等,获批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等。
学院承办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建筑工程识图”赛项、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工程识图”赛项和“工程测量”赛项、第二届京津冀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等赛项。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全国及天津市奖项,成绩斐然。
学院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以做足做优做特建筑类专业,发展能源类专业,开发城市管理类三大专业类专业建设为主,开设31个相关专业。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新能源、建设工程、机电、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等职业岗位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胜任一个岗位,适合若干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保证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为满足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的愿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学历提升体系,学生可通过推荐、高职升本、专接本等多种渠道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北地区能源行业最大的国有支柱产业,为优秀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岗位。与全国24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开展了企业委培班、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建院以来为全国及天津市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报考指南等渠道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报考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六条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专业对有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已录取的新生,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审查合格的新生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9室)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电话:022-58319057 022-58216356
传真:022-58319000
学院邮箱:TJCJGZzhaoban@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邮编:300134)
监督电话:022-58859752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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