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分数线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24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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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分数线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24年报考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26 03:06:22来源:中职中专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分数线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24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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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职高专招生分数线

广西高职高专招生分数线每年都会有所变化,实际情况需要参考当年的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情况。以下是广西2019年高职高专招生分数线的部分信息,仅供参考:

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史类419分,理工类397分;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文史类398分,理工类380分;

3.广西中医药大学钦州医学院:文史类368分,理工类338分;

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史类340分,理工类307分;

5.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文史类324分,理工类到345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数线仅供参考,实际录取分数线,还需要看具体的专业和当年的招生情况,所以建议考生提前了解招生政策和考试分数线,以为自己的报考做好规划。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是一所以培养机械、电子、自动化等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的,开设有工程、计算机、商贸、艺术等多个专业。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位于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是以培养艺术类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职学院,开设表演、音乐、声乐、舞蹈等专业。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是一所以培养城市建设、环保、服务等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职院校。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是一所为培养高素质警务人员而设立的高职院校,开设刑事侦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专业。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代码是多少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代码是13829。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Guangxi-Art-Vocational-College)成立于2004年,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截至2020年6月,学校占地总面积约1398亩,其中明阳校区320亩,空港校区1078亩(在建),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广西演艺学院是一所艺术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以办学历史悠久具有“壮乡艺术家摇篮”美誉的广西艺术学校为依托组建起来的,拥有一支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和一支年富力强、敬业爱岗的办学管理团队。学院独立建制,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艺术性、民族性和实用性为办学特色,以弘扬民族文化,繁荣我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艺型高级文化演艺人才为目标,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模式和学科门类齐全的

学院设有表演艺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江南学院、金融学院、铁道运输学院、民航管理学院、预科学院、兴国创新学院共5个二级学院,开设有表演艺术、播音与主持、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杂技等30多个专业(含方向)。

学院始终坚持“特色、质量、实用”的办学理念,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走开放办学和特色发展之路,不断推进教学改革,使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院继续面向区内外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艺术类和文、理类新生,同时招收五年一贯制初中生。

办学理念

学院独立建制,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学院认真贯

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高等教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艺术性、民族性和实用性为办学特色,以弘扬民族文化,繁荣中国的文化艺术事业.

院系设置

学院现开设的专业有:表演艺术(声乐方向、器乐方向、电声音乐方向、舞蹈编导方向)、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模特与礼仪、灯光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璜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八大专业,近二十个培养方向。

重点专业

自治区民办高校重点专业: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

表演艺术学院

表演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拥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设施和精干的教师队伍,是我院发展较快且充满活力的二级学院。表演艺术学院以培养面向21世纪的表演艺术人才为目标和根本任务,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厚积薄发,在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表演艺术学院在近两年连续获得多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在第二届全国大学公益文化艺术大赛、第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和第二届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比赛中荣获多项大奖;参加广西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广西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广西群众艺术文化交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晚会《山歌好比春江水》、广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交响音画《五星红旗》和广西唯一进京庆国庆60周年献礼剧目《桂花雨》演出。

艺术工程学院

艺术工程学院成立于2004年,开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各专业突出自身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重点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多年来,培养了大批具有掌握艺术设计专业必备知识,具备艺术修养和职业素养等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服务于建筑装饰工程、广告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等设计、施工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第一线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

艺术工程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敬业精神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教职工队伍,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讲师、工程师7人,双师素质教师11人。他们既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教学效果深受学生好评。艺术工程学院建有校内实训室8个,校外实训合作单位11个,有效保障了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校内外学员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可获得相关的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目前设有16个专业。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为50%,本科以上学历教师为100%,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4%。学院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重视实践教学,学院现已与区内外多家企业合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充分的实训机会。各专业实行“双证书”制度,即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求获得毕业证,而且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就业提供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还可自由选修我院表演艺术学院和艺术工程学院专业课程,使自己成为一专多能的人才。

铁道运输学院

铁道运输学院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74号),整合校、企资源优势,激发办学活力,强行业人才储备,完善职业教育为社会、行业服务功能,提高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质量,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与湖南铁航教育发展集团共同组建的混合所制二级学院。

民航管理学院

民航管理学院是广西演艺职业学院与北京中航华联公司合作开办的“以就业为导向”的二级独立学院。中航华联公司是一家以航空类专业的职业培训及航空类专业就业安置为主业的专业教培公司。

学校代码查询方法:

一、《报考指南》

高三毕业班的学生都会由学校统一组织订购《报考指南》这本书,书中全面的介绍了当年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名额、往年录取分数线、学校代码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高考结束后学校会统一发放《招生计划》,这本书里面的信息和《报考指南》差不多,也有关于学校代码等信息的介绍,对于考生来说,可以两本书参照着看,通过多方比较确定最终的报考院校。

三、官网查询

如果考生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考哪个学校,那么就可以登陆到学校官网查询院校代码。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校的官网来查询院校代码信息。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推行“阳光工程”的决定,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3829),英文名为“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erforming Arts”。

第三条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邮编:530226)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性质: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院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西自治区招生考院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学校党委与纪检书记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进行录取,对浙江、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按该省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艺术类提前批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艺术类考生在生源省其它院校取得的艺术类专业合格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1、艺术类考生专业优先(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体无缺陷,女生身高156厘米以上、男生165厘米以上(专业特优者可适当放宽),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使用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需取得该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普通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文史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含172厘米),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

3、为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但录取到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民族成份限制。

第五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我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一条已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在符合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前提下,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要求。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七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凡品学兼优,符合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

1.表演艺术学院专业8500元-12000元/学年

2.艺术工程学院专业8500元/学年

3.经济管理学院专业8000-8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女生6-8人间(1600元/年)、男生6-8人间(1600元/年)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71—4892829、4892636

传真:0771—4892829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71—4951555、4763632、5600160、5600381、4892986

传真:0771—4892829

电子信箱gxyyzsb@163.com

学院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三十条有关招生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招生章程》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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