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4-12-07 01:42:47来源:中职中专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录取分数线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排名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排名为全国89,省内第5。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贵州省第一所幼儿师范类专科学校,设有幼儿教育、教育管理、艺术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健康与体育、旅游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等专业。
一、幼儿教育专业
幼儿教育专业是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核心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在幼儿园和其他儿童教育机构从事幼儿教育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教育管理专业
教育管理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在教育管理部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管理学、教育法学、教育行政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社会学、教育心理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计算机应用、教育统计学、教育实践等。
三、艺术教育专业
艺术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在教育机构从事艺术教育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内容包括:艺术教育学、音乐教育学、美术教育学、舞蹈教育学、戏剧教育学、摄影教育学、动画教育学等。
四、信息技术应用专业
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在教育机构从事信息技术应用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应用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简介: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占地530.24亩,规划建筑面积25.61万平方米。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176人。现有教职工184人,其中教授3人,副高以上职称51人;硕士学位56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市管专家等38人。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地方培养了一大批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多能一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教师。近年来,大专毕业生参加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双合格率91%以上,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处于前列,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第四条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538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五条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遵照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对于非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艺术类统考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时,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以及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六章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经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八条在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内设的各类奖、助学金。
第十九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0857—8317445
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gzbjyzzjc@163.com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录取分数线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录取分数线2021年是156分。
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的前身是织金县师范学校,始建于1905年,历经了1916年的师范讲习所,1943年的"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1945年的简易师范,1965年的耕读师范,1972年的织金县师范学校,1997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评估被命名为"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双合格"中等师范学校,2008年经毕节地委、行署批准转型为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学校自建校以来,一直以"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和"培养合格的学前教育教师"为宗旨,致力于为全区的教育事业输送合格人才。
2022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毕节市美丽的金海湖畔,被誉为“全国优秀书画教学单位”,现有小学英语教育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2022年有关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简介:我校是2015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毕节试验区唯一一所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美丽的金海湖畔,占地530.24亩,毗邻高铁站、机场、高速出口,交通便利。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54人,其中教授(含客座教授)14人,副高以上职称75人,硕士学位87人。现建有省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学术先锋核心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从严治校发展战略,为地方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一专多能卓越的学前教育教师。学校经过长期对幼儿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等五大领域的探索和积淀,秉承“立德、博爱、求真、尚美”的校训,以“十个一”作为学生的基本素养要求,形成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职业素养“四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特色。
进入新时代,学校着眼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心聚力,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538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及党委副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照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根据本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名单,根据“专业清”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及退档,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
1.对于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在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2022年相应类别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市、自治区)2022年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艺术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分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在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成绩(非艺术类专业)或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由我校自主确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按总分150分折算)。其他专业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奖助学政策: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原贵州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857—8317445(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网:http://www.gzbjyz.com/
关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