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多少 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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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多少 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

发布时间:2024-10-26 07:05:16来源:中职中专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多少 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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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分数线如下:

1、2021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省专科批招生中,文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0分,对应的最低位次为107618名。

2、2021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重庆市专科批招生中,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0分,对应的最低位次为56160名。

3、2020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省专科批招生中,文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1分,对应的最低位次为134955名。

4、2020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省专科批招生中,理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33分,对应的最低位次为234864名。

5、2021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省专科批招生中,文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39分,对应的最低位次为159221名。

院系专业:

学校现有“四系两部”(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艺术教育系、职业教育系、思政课程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开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早期教育、音乐教育。

体育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旅游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等14个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500余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

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为3700元每年。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学费为3700元、学前教育学费为3700元、农村电子商务学费为3700元、旅游管理学费为3700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费为3700元。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教育部备案,凉山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对口支援高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18个;建立产教融合基地7个;建成校内外实训基地245个。

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完善。有附属幼儿园1所:西昌民族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位于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系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民族化、科技化、国际化于一体的高品质幼儿园。

学院开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艺术体育类等19个专业。

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优势

1、专业特色突出:学校在幼儿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积累和独特的教学理念。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和跨文化意识,为学生在幼儿园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做好准备。

2、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优势:作为一所民族师范学校,西昌幼儿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注重研究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学校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研究,为培养具备跨文化交流和了解少数民族特点的教育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信息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4629,四川招生代码:5789。

第三条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专业设置: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美术教育、会计、早期教育、音乐教育、思政教育、体育教育、旅游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11个专业。

第五条学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平行志愿的调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对符合四川省加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为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和参考相关学科成绩录取并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第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不予录取。

根据川教[2010]26号文《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第十七条录取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学校按四川省有关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奖、贷、助学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由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新生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4-6955737 6993870

传真:0834-6955737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34-6992816

学校网址: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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