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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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03 19:18:23来源:未知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市)教体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统筹和规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做优做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经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和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聚焦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传统专业”的要求和“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原则,主动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体现高端、智能、绿色、低碳理念。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布局,使各校的专业设置既能达到一定均衡,又各有侧重,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优势,强化专业的服务能力,提高全市专业建设的综合水平,为服务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6+3”现代产业体系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具体要求

专业建设方向更加明确。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调整要主动适应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6+3”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我市企业发展及专业需求,合理设置校企合作的主要专业发展方向,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调整,增强服务枣庄产业发展能力,淘汰一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鸡肋”专业和“休眠”专业。

专业设置标准更加规范。全市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除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合格标准外,新设专业应以针对性、吻合度、长效性、亟需性为前提。要立足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发展定位,扬长避短、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专业调整实施计划。要发挥自身优势、突出校本特色,努力在各自的办学定位和服务领域内办出品牌、办出特色。

专业布局结构更加合理。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既要主动适应枣庄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又要充分遵循职业教育自身规律,妥善处理好教育与市场、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可能与现实、数量与质量、规范与特色的关系,始终坚持规模与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和谐统一,营造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局面。

专业发展水平更加显著。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建设好1-3个特色化专业,逐步建成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至少建立2-3个专业集群或2-3个示范性专业,推动“校校有特色”,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办学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学习和市场调研。各区(市)、各职业学要高度重视市场需求调研工作,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密切跟踪、准确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趋势。要深入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前瞻性调研,认真研究分析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岗位对职业人才的需求,主动掌握、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优势以及生源结构状况等,充分考虑同类院校专业布局和特色发展,明确新增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确保专业的契合度、对口率和稳定性,动态完善建设规划。

(二)明确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重点。各区(市)、各职业学校要积极构建以市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为“一体”、以区(市)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本着适应产业发展、学校发展、教学资源最优化利用的原则,顶层设计学校专业发展。要根据发展定位,对本校所开设的专业进行梳理,要制订专业结构调整的实施计划,确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向,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

重点调整与当地产业结构匹配度低、盲目开设和重复开设的专业;重点调整师资、设备严重不配套、教学质量差的专业;重点调整没有生命力、招生数量少的老专业。各中职学校要突出一校一品,在发挥原有专业优势的同时,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建设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开拓新专业以适应现代社会各行业发展的新业态,大力扶持有竞争力的新兴专业。积极创建以锂电等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主攻方向的现代产业体系、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专业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类专业、以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专业为核心的财经商贸类专业,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建成具有省级、国家级水平和影响的精品专业。

(三)加强专业设置管理。各区(市)教体局要加强对所属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管理,依据区域产业规划和专业布局,实行严格的专业论证和申报制度。同一区(市)内职业学校的骨干(主体)专业不重复设置,凡全市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各区(市)教体局要严格审核专业设置所必需的合作企业、实习实训场所、学生宿舍、师资等办学条件,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等出口不畅的专业采取必要的调减、暂停招生等措施,并对该专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市局将予以撤销。对连续三年不招生的或隔年招生的专业直接撤销,对连续两年招生不足10人的困难专业取消招生资格。

(四)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工作。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打造职业教育新的增长极。要通过加快推进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和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不断提升专业建设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专业建设创新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创建品牌专业、强势专业、特色专业,树立专业领域的比较优势。从2023年起,市教育局将依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枣教字[2023]6号)要求,对全市所开设专业进行评估,对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专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停止该专业招生。推动落实并用好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教师政策,对各区(市)建设的省、市品牌、特色化专业给予重点扶持,促使学校专业的提升、发展和完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建立专业调整的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在充分尊重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将通过新专业设置管理、专业评估、招生计划、资金投入等措施,加强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布局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对于中职学校新增专业,市教育局根据区(市)或学校的申请,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评估和实地查看,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开办所申报专业。对中等职业学校申办我市急需或重点发展的专业予以政策扶持。

(二)加强对专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专业建设放在学校发展的突出位置,会同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和相关企业,组成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领导,对企业的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前景以及专业设置条件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确定本区域、本学校目标定位和专业发展方向,切实推进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

(三)加大对专业优化调整的政策支持

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有利于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招生政策,促进毕业生流向与本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要在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上对专业建设予以倾斜,支持专业优化调整所涉及的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鼓励创建省、市级品牌专业和特色化专业,积极探索实施专业建设的奖励制度,对专业建设和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四、时间安排

各区(市)教体局要会同所属职业学校研究制定2023年中职学校专业调整方案,以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属中职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校上报的专业情况进行统筹、评审后对社会公布各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对未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得擅自宣传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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