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招生要求
发布时间:2024-10-29 12:11:51来源:中职中专
1、三年制计划内定向生:全国应往届高中、中专或中技考生,身体健康,思想端正,特长生优先录取;
2、四年制计划内定向生:应往届初中考生,身体健康,思想端正,报名须持初中毕业证书或初中学历证明;
3、身高(入学标准):
铁路类: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170-185cm以上;
民航类: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173-185cm以上;
4、五官端正、肤色好、体型匀称、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无狐臭及“X”、"O”型腿;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
5、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字)表(铁路)不低于4.8,(C字)表(航空)不低于0.8;
6、其他: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招生问答
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秋季招生已经开始报名,欢迎广大学员来校参观报名。今年报名分计划外学员和计划内学员,计划内是指在规定人数之内。计划外的学员要多交纳一定的费用,并且就业时没有保障。希望广大学员抓紧时间报名学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报名条件:
①三年制大专、中专年龄要求15——20周岁;一年制就业班17——25周岁(包括大专毕业生);
②身高: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双眼视力4.8(E字表)以上,无纹身、无前科、无传染疾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录取比例男:女(7:3)。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寸彩色照片8张,可到学校或各地招生办公室填写报名表。经面试初试、复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取。各专业的学生,入学办理手续后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报名程序
①经面试合格后(身高、体重、视力)预交500元预定学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医院做全面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退返预交费用,不予录取。
②凡面试合格学员,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过关者,退返学员所交预交费用,学校不予录取。
③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习(如因病、务工、参军)等事故,学校概不退费。
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学生管理1、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
2、牵头拟订本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为教学副校长当好参谋。
3、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4、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编制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负责调课。
6、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组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及申报工作;负责优秀课程、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7、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做好学校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师德教风建设、教材建设。
9、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学校办学及发展新模式。
10、协助主管副校长,配合人事保卫处提出教学人员调整计划,配合做好调入师资的考核;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培养、进修计划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2、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学生专业考试及全校学生专业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14、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对全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15、负责网络中心的正常运转。
16、负责电化教学设备、文印室材料的采购及设备人员管理工作。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安高速铁道学校优秀学生评定与奖励1、评定办法
(一)凡在我校学习的统招高职学生,均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
(二)凡担任班委、校学生会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p#分页标题#e#(三)评选三好学生应与评定奖学金紧密结合。校级三好学生一般是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中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者,获得校内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直接获得院级“三好学生”。区级“三好学生”应是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者,其中体育达标成绩必须良好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从事社会工作成绩显著者,考试成绩无补考。优秀毕业生必须是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前15%的。
(四)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本系统招高职学生总数1%,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系高职学生总数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本系统招高职学生总数的5%,区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系三年级学生总数的3%,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系三年级学生总数的6%。
(五)自治区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班主任严格进行审核。
(六)评选工作由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生处下拨指标,各系组织评选,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七)各系要按下拨指标和上报时间及时评选、上报。逾期不上报的按放弃评选资格处理。
2、奖励办法
(一) 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分别由自治区教育厅、团区委、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学校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二)张榜公布名单,由学院、系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