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9 04:45:5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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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4712315188、2315288、5101132、400-660-1503。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传真:04712315168。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机场南辅路)。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拓展阅读
学校开展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教育。除学历教育外,学院还与劳动部门建立了多个国家级及自治区级职业技能鉴定站、普通话鉴定站、教育部计算机实训基地等让学生掌握多种社会需求生存技能,毕业生除毕业证以外,至少持2种以上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书参与社会竞争。(例如:国家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驾驶证、劳动部职业技能证书、企业实习证书等)。
学校利用首府先进大型企业迅速崛起的优势,先后与内蒙古东方甘迪尔蒙古风情园、天泽龙泰、内蒙古祺泰服饰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文化部机关会议服务中心、内蒙古利诚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晟纳吉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创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公司、万城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签署了就业实习协议,为学生尽早涉足企业,铺垫了就业途径。
内蒙古: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内蒙古: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8。
第三条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学院占地面积503亩,学生规模6700余人,教职工493人。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0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学院拥有实习实训室109个,校企共建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习基地40多个,实训教学面积3.3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7万册。校园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是赤峰市花园单位。
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落成;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视察,并提出“享誉内蒙,走向全国”的殷切期望;2014年5月,学院获批成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5月30日,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挂牌;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专家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了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验收。学院现有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1人。
目前,学院设有机械与自动化系、经济管理系、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轻工化工系、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智能制造学院等九个教学系(部、院)。学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和赤峰市重点产业布局,动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强化工科专业特色,强化品牌专业建设,大力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建设,形成了以智能制造、经济管理、软件数媒、食药化工、新能源汽车、建筑装饰为主体的专业布局,基本达到每个教学系均有1-2个特色专业。目前建成自治区级精品课2门,自治区级骨干专业2个,院级品牌特色专业11个。学院用敏锐的眼光着眼于专业的开发,用强有力的管理夯实专业办学,培养出了一大批身怀绝技的技术工人。专业与产业的完美对口结合,让大批学子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了自信,树立起了信心。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走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之路,与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与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确立了长期用人意向,让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渠道越来越宽,越来越好。近5年,学院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为满足部分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的愿望,多年来,学院与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学院、内蒙古鸿德学院等本科院校开展了专升本合作,打通了财会类、计算机类、食药化工类、机电类、建筑类等专业毕业生的专升本通道。2020年学院毕业生升本率达12%,学院将继续积极寻求与更多本科院校合作,力争实现毕业生升本率20%以上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1.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而制定,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1年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收民族预科生,蒙语授课,学制四年。
第四章录取
第八条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九条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因专业要求限制,报考民航运输专业的考生:女性身高160-172cm、男性身高172-184cm、无纹身、*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填报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
三、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位次依据所有考生总分确定,总分相同则按数学、理综、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对口升学总分相同者,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条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三条颁发证书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五条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03105890311
第十六条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号,邮编024005
第十七条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76-5890929。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48;志愿填报代码 E18(内蒙古自治区)
校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男女比例:不限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录取规则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二)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口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三、招生专业
护理、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20202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收费标准
学费:所有专业均为7600元/学年。
五、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一)设立由学院院务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学院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法律法规,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积极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机场南辅路)
咨询电话:0471—2315188、2315288、400-660-1503(全国免费直拨)
传真:0471—2315168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
七、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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