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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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31 19:07:30来源:中职中专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202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线2023

2023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分数线为:文科:495分;理科:463分美术类:530分。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北京市属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56年,迄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下是关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的录取线及拓展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会受到试题难度、报考人数、招生计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以上仅供参考。

学校拥有较为完善的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有8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包括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

学校注重实践教学,拥有先进的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包括102个实验实训室、22个实训基地和4个校内生产性实习工厂,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与众多国内外企业和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开设有48个专业,包括保险、汽车制造、应用电子技术、生物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数控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等。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数为280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为2200人,专科招生计划为600人。对于报考该校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02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章程制定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7、外语语种: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

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学校占地360亩,现设七院一部,分别是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文法与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共开设专业39个,目前在校生6000余人。

三、学费标准:6000元/年;

四、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五、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5、参加招生宣传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参加与网上录取有关的技术培训。

六、招生计划

1、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制定。

3、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微信推送、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志愿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者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按缺额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报考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按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

4、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相关省、市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兼顾报考专业顺序。

5、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并优先考虑满足所报考专业。

6、对于北京市考生:在高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分数(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按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学考成绩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

7、有“海军士官”招生的省份,关于录取批次等问题按照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8、对于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9、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10、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注意事项等录取手续全部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给考生。

八、报到与后续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德、智、体、美、劳等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3、学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4、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说明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圆满完成学业要求,正常毕业,由学校统一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十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

咨询电话:010—51511538;010—51511539

传真电话:010—51511335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政编码:100042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校官方微信号:bgy1956

2022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条校址、办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第十一条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实施机构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

1、制定原则学校按照规模相对稳定、重点加强“双高”“特高”专业群建设、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计划分配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3、公布途径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微信推送、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预留计划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2、志愿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者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按缺额计划征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报考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按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

4、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

5、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区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相关省、市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兼顾报考专业顺序。

第十八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

1、有关“海军士官”招生的省份,关于录取批次等问题按照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无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6000元/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1800元/年)

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第二十一条资助政策

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报到及后续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3、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4、学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801231; 010-61801232

传真电话:010-61801335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政编码:100042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校官方微信号:bgy1956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OK,关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和202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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