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2 07:02:02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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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代码
学校代码是13386。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
学院介绍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Shandong Institute of Petroleum and Chemical Technology),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中则迟利学院;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市人民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三方联合签署合作协议,携手共建胜利学院。2021年1月转设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石油化工卖李学院。2022年2月18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在东营正式揭牌。
截至2021年4月,学校有石大、师专两个校区,占地约1140亩,校舍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4月,学校设有7个教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及15个专科专业(专科专业已于2019年停招),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法学8大学科门类。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4月,学校有教职工579人(专任教师432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144人,博士研究生43人;多名教师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黄河三角洲产业领军人才、黄河三角洲学者、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部分专家教授被聘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工科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华东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图学学会图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国家出版基金评审专家,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机械类专业及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教学建设
截至2021年4月,学校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优秀共享课程2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4门;油地校创新创业交流平台1个。
教学成果
截至2021年4月,近年来,学校承担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盯森等各级教学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
科研平台
截至2021年4月,学校获批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1个;建有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市级工程实验室;拥有3个东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市智库平台。
科研成果
截至2021年4月,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东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等各级科研项目;获中国图学学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1项;授权发明专利48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4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450余篇,其中SCI/EI/CSSCI论文140余篇。
校徽
校徽外环为中英文对照的学校校名,主体图案由汉字“山”和“石”的变形组成。
学术资源
截至2021年4月,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91万册、电子图书291万余种。
优势专业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石油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西方经济学、数据结构与算法、英语语法、EDA仿真与电子系统设计、大学生极简经济学
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大学生极简经济学、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天然气管道输送等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本院校还是二本院校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一本、二本的概念,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在各地均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高校、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验基地、北京市级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CDIO国际组织、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院前身是1978年创建的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和北京化工学院第二分院;1985年,学校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1992年,在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0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划归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
学校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总面积466亩,校舍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亿元,纸质图书98万册、电子藏书124万册。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下设13个教学院(系、部),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本科专业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有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8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北京市特色专业5个、北京市一流建设专业1个。
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
“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科学、制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京市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师资力量
据2021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教职工812人,其中专任教师542人,博士教师占61%,双师型教师占32%。此外,聘请企业和科研院所工程技术人员72名。有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级专家 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名,入选“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 1名,北京市长城学者 8名,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思政课特级教师14名,入选“北京市人才引进支持计划”3人,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91名,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5个,北京市科技创新团队 13个。
科研成果
截至2018年10月,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课题130余项,北京市科技计划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300余项,企业横向课题700余项,发表SCI/SSCI、EI检索论文43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50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5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11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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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工作参照此章程进行。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和康庄两校区相距约3公里,为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
第三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招生办负责人及录取人员组成的网上录取小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实施高考“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规定的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对于非平行志愿地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提档比例为100%~110%,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北京地区考生第一志愿提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限定为105%以内,如果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为100%~110%,平行志愿各志愿同等对待。
第八条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实际考分为基准,兼顾分数与专业志愿顺序,采用“专业级差”方式录取。在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时,按实际考分排队录取,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没有被录取,要从考生的实际考分中减去一个“差值”,形成等效成绩,再与其他考生一同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后续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级差分数原则上设为3、2、1、0、0分。
第九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若计划满额无专业可调剂,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专业录取及调剂专业时等效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政策性照顾加分多者;等效成绩相同均无加分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英语成绩合计高的考生。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实际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优异的考生,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参加各省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低于及格线。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实际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转入学生安排专业时参考预科阶段总评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新疆民考汉考生按录取时专业入校学习。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参见附注。
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考生可拨打报考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高考违纪及冒名顶替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五条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900元每年每生。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正常一次性完成课程学习,四年总费用不高于按学年收费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转专业。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18618229115/18618229125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招生电子信箱:zhaosheng@bip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ptzs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1、江苏省按照当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选测科目等级A+、A、B+级差分分别为15、10、5分,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方式确定,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
2、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按要求实行考生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学校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以高考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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