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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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3 01:47:01来源:中职中专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和华东师范大学代码是多少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以及华东师范大学代码是多少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是多少

10269是华东师范大学代码。

院校代码一般指高校国标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而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学校代码查询方法:

一、《报考指南》

高三毕业班的学生都会由学校统一组织订购《报考指南》这本书,书中全面的介绍了当年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名额、往年录取分数线、学校代码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高考结束后学校会统一发放《招生计划》,这本书里面的信息和《报考指南》差不多,也有关于学校代码等信息的介绍,对于考生来说,可以两本书参照着看,通过多方比较确定最终的报考院校。

三、官网查询

如果考生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考哪个学校,那么就可以登录到学校官网查询院校代码。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校的官网来查询院校代码信息。

专业代码和院校代码区别:

专业代码一般指专业国标码,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哲学是010101,国际经济与贸易是020102等,一般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院校代码一般指高校国标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北京大学的院校代码是10001,中国人民大学的是10002等,一般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当年各省普通高等高校招生计划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来填报,切记不要将招生计划数误认为院校代号,更不要使用往年的旧院校代号或院校国标码,否则会导致志愿无效。

相关资料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

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

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

华东师范大学专业代码

华东师范大学专业代码有公共关系学本科专业代码:120409T、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代码:050101、经济学本科专业代码:020101等。

1、学科实力雄厚。

华东师范大学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等学科领域享有盛誉。学校设有17个学院,涵盖文学、历史、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软件工程、生态学等多个学科门类。

2、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

华东师范大学致力于推动国际化教育,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与世界各地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众多的合作项目、交流计划和联合研究中心。每年,学校接待大量的国际学生,同时也派出学生到海外交流学习。

3、科学研究卓越。

华东师范大学在科学研究领域积极探索,在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个领域取得了重要成果。学校拥有多个国家级和上海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并设立了一系列科研基金项目,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专业代码的主要作用:

1、学科管理和统计。

专业代码为高校教育管理部门提供了一种标准化的方式来统计和管理不同学科的情况。通过专业代码,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准确地了解不同学科的规模、发展趋势、招生情况和学生就业状况等信息,从而为高校学科布局和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2、学科设置和调整。

专业代码在学科设置和调整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高校根据专业代码可以明确各个学科的定位和内涵,有助于合理设置学科专业,避免学科交叉和重复,确保学科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3、学生选课和评价。

专业代码在学生选课和评价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对于学生而言,专业代码是进行选课和报名的必备信息,它能够准确地识别出每个专业的名称和属性,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和兴趣所在。此外,专业代码也为高校进行学生评价和毕业要求的制定提供了便利。

以上数据来自于高三网官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分数。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3.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 B,必修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选修科目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两门选修A+可加4分)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第二十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强基计划招生政策执行。

2.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4.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执行。

5.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

第二十三条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方式进行招生,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没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校网址:www.ecnu.edu.cn;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是多少(10269)

华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是10269,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华东师范大学的原始标识码为4131010269,默认取后5位10269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在高考和考研时经常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高考以省份为单位进行报名和录取,学校代码由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编排,华东师范大学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0269,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研究生考试是在"研招网"统一报名,并由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录取,学校代码没有重新编排,默认用的就是10269,如有异同,请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2、华东师范大学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东师大”,位于上海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 985工程”、“ 211工程”,入选"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国培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亚太高校书院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创始成员,国务院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和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72年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80年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

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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