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2 07:00:3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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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本科专业有哪些
工业设计、会计学、财务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交通管理、土木工程、产品设计、动画、供应链管理、食品科学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投资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
学校开设61个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扩展资料: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邮编:230601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
学校占地面积1544多亩,建筑面积53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9亿元。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现有工、经、管、文、理、教育、艺术等7大学科门类。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学院招生网-专业介绍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学院-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代码是多少
合肥学院代码是11059,学校前身合肥联合大学,由时任合肥市委书记郑锐和中国科大副校长杨承宗先生创办。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合肥联合大学和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2017年2月,合肥大学正式启动筹建。
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合肥学院简介:
合肥学院,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所国家和地方共同创办,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副高职称自主评审权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工程
截至2017年4月,该校共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工业设计。
安徽省级特色专业(6个):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工业设计。
安徽省重点试验培养专业(1个):金融学。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4个):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物流管理、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省级教学团队(3个):大学数学课程教学团队、教育学科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基础化学课程教学团队。
省级精品课程(11门):发酵工程与设备、在系统编程技术、高等数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数据结构、生物化学、物理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人机工程学、高级财务管理、中国古代文学。
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4个):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械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安徽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能力导向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校企共建实践教育基地(1个):合肥学院-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省级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个):工业设计、机械设制造与自动化、物流管理等。
学科建设
2009年,学校获批安徽省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之前,学校陆续与德国的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0年,学校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先后签署协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获得服务国家特需项目工程硕士(环境工程)的招生资格。
2012年,学校独立培养的首届研究生顺利入学。
2013年,安徽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术性硕士学科,筹备处设在合肥学院化学工程系;2014年,合肥学院管理系硕士点筹备处正式设立。
2015年1月,合肥学院首届独立自主培养研究生顺利毕业。
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学院正式获批硕士授予单位。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6月,该校共有专任教师919人,其中高级职称365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
通过柔性引进,聚集了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王祥科、章罕、万印华、中国科学院院士张锁江、皖江学者罗熙淳等一批领军人才。通过实施了“1251”人才计划,引进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德籍人才,一批高端的科技创新团队正在形成。
科研平台
截至2018年4月,该校建有两个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开展水环境治理及污染控制和功能性离子液体动力电池电解液的研究工作;获批安徽省第七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城市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现代电子控制与检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以及省级工程技术中心、行业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11个省级平台。
2012年,德国物流协会在该校设立了合肥分会。建有“深装合大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肥学院—新方舟创意工场”等一批校企共建的“嵌入式”实验室。
学校同时还设有房地产研究所、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应用化工研究所、旅游咨询与规划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所、现代管理研究所、江淮文化研究所、土木工程管理研究所、发酵工程研究所、中德过程—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外国文化研究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中德合作环境技术转化中心、艺术设计研究所等研究所(中心)。
建设成果
2002年至2017年,该校多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国家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国家863计划研究子项目,省“九五”科技攻关项目、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市级、院级研究项目10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0余篇,获国家发明9项,获省、市科研奖项十多项。
2013年,该校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基金项目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2项。公开发表论文被国际检索(SCI、EI)收录800余篇,其中,化学系就达5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及编写教材50部。其中,该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居省属大学前列。
该校承担了“合肥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主体维护结构的监测与分析”、《合肥半汤、汤池国际温泉度假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合肥市工业设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合肥热电集团污泥掺烧技术、“高校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与应用示范研究”等一批研究项目;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一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平台,近五年,人文社科应用性成果的数量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术资源
截至2016年5月,合肥学院图书馆藏有印刷型图书131.68万册;电子图书102.81多万种(册);藏书合计234.49万册。购置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硕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国研网、EBSCO数据库、Springer Link数据库、视频数据库等国内外数据库23个;自建数据库7个,其中特色数据库3个。
图书馆还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合作,为校内读者提供外文期刊、图书文献的原文传递。同时积极加入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和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通过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为读者获取所需文献。
院系设置
该校共设有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合肥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合肥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系、合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合肥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合肥学院机械工程系、合肥学院数学与物理系、合肥学院艺术设计系、合肥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合肥学院经济系、合肥学院教育系、合肥学院外国语言系、合肥学院管理系、合肥学院旅游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
合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邮编:230601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
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4、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5、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学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二、中外合作专业
1、2020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中外合作专业合作培养具体内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网()对社会公布的《合肥学院2020年中外合作招生简章》为准。
3、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即学生因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时赴合作院校学习的,可以继续强化专业和语言学习后再赴国外合作院校学习,或者在国内按照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
4、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三、美术类专业
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因此所有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将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我校专业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
四、四年一贯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发〔2014〕13号),2014年起,我校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习地点在协议合作的高职院校,“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院校报考代码单列,新生入学后不得变更学习地点及转专业。
根据《合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合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院行政〔2017〕203号),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合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合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格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具体详见《“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2020年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20年中外合作招生简章》。
六、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合肥学院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同时,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4、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不同类型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对口招收本科专业、“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等均予以标注。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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