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21 18:39:4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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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剑桥学院今年代码是多少啊谢谢。急啊……
教育部代码 13303
教育部关于同意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
转设为哈尔滨剑桥学院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恒星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的函》(黑政函〔2010〕96号)和《关于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剑桥学院的请示》(黑教发〔2011〕9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并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现同意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剑桥学院,学校代码为13303;同时撤销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的建制。哈尔滨剑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一并向社会公告经我部核准的该校办学《章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哈尔滨剑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请认真履行黑龙江大学与东方剑桥教育集团签订并报我部备案的《终止合作举办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暨善后事宜协议书》,逐项实施到位,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我部将对落实情况和结果进行复查。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哈尔滨剑桥学院章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哈尔滨剑桥学院代码
哈尔滨剑桥学院代码:13303。
哈尔滨剑桥学院(Harbin Cambridge University)是一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中国双创黑龙江省中心常设单位”。现任院长张福利、党委书记袁伟。校训是“志藏天地、学贯中西”。
根据2022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72.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78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310人,下设10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设有2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文学6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教育学为主,管、艺、经、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有4个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创办于1996年,前身是由东方剑桥教育集团投资创办的黑龙江剑桥专修学院;2001年,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办学,更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剑桥学院;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更名为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剑桥学院。
哈尔滨剑桥学院校训:
志藏天地学贯中西
诠释:
“志藏天地”源于《三国演义》“有包藏天地之志,有吞吐宇宙之机”。“藏”,即“包藏、容纳”,旨在说明东方剑桥的学生志向远大,心怀天下。
“学贯中西”,即融会贯通中西文化,正如其名“东方剑桥”,“东方”寓意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而“剑桥”蕴涵西方先进思想。东方剑桥的学生能够汲取中西文化精华,在日渐国际化的社会中有良好的发展。
“志藏天地”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和精神底蕴,而“学贯中西”具有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意味。东方剑桥教育集团要培养有包藏天地之志、有学贯中西之才的人,这也体现了东方剑桥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民族灵魂的国际化人才。因此说,剑桥学子,“志藏天地,学贯中西”。
黑龙江:哈尔滨剑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哈尔滨剑桥学院,学校地址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9号。
第三条哈尔滨剑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四条哈尔滨剑桥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
第五条学校自2019级本科生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的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副校长和纪检委书记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为委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设计、制做学校年度招生指南。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与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组织实施全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6.了解全国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7.完成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以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如遇考生总分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无具体要求省份按数、语、外、综合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九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二条学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按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二学年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选择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进入相应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第十四条学校美术类专业,专业课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文化课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如遇专业课同分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如再遇文化课成绩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理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无具体要求省份按数、语、外、综合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招生工作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哈尔滨剑桥学院经费拨款。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价[2017]2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方针、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招录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寄出。
第二十一条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信息网址为: ,咨询电话为:0451-86615811 86615822。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政策如与本章程有不符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哈尔滨剑桥学院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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