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5-01-04 08:40:56来源:中职中专
![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代码 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代码](https://www.jdidi.cn/images/liuxue/qwe49.jpg)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代码,以及哈尔滨医科大学代码是多少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哈尔滨医科大学编号是多少
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代码是10266。
招生代码是指高校代码。高校代码是由数字组成的代码串,即高校代码或学校代码,方便考生填写志愿。高校代码就像学校的身份证号码,方便查询学校信息。院校招生代码就是是学校的一个身份代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招生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
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学校代码有4位,此代码如前镇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学校代码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学校代码会有变化。
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哈尔滨医科大学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是一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医学高等学府,由我国现代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办的滨江医学专门学校(1938年更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前身为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创建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原兴山(现鹤岗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
学校历经97年的发展建设,传承伍连德博士“赤诚爱国、自强创业”的精神,发扬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光荣传统,秉承“木直中绳、博学载医”的校训,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和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是部委省共建大学、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中方牵头单位、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首批试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
学校设19个二级院部和8个事业单位。附属医院9所,其中直属医院5所。有教职工18312人(其中大庆校区503人),在校普通教育本科生15732人(其中大庆校区7735人),研究生831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807人,硕士研究生6508人),留学生266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2人,获南丁格尔奖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8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专家2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41人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8人。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9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龙江学者”32人,享受黑龙江省特殊津贴30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41人,黑龙江省“头雁”团队6个。
学校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授权点6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6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本科专业30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21个。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0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1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9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悔键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8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5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4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建院士工作站2个。
北方医学转化研究合作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试点3个,教育部“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渣粗一流本科课程2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1门,教育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英语授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4门。
哈尔滨医科大学代码是多少
哈尔滨医科大学代码是10226。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哈尔滨医科大学(Harbin-Medical-University),简称“哈医大”,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国家教育部首批试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的院校,是省部共建大学、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黑龙江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基地、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中方牵头单位。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9月创建的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和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创建的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1949年4月由原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原兴山(现鹤岗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2000年5月,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10月24日,哈尔滨医科大学正式被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部委省共建大学。
截至2021年3月,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总面积3540亩(其中大庆校区1710亩)。
办学历史
1926年9月,伍连德博士创建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
1927年,更名为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
1938年,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1949年4月,哈尔滨医科大学与中国医科大学一、二分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医科大学。
1954年,学校归卫生部领导。
1956年6月,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医学院。
1955年7月,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院系调整的决定,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系并入哈尔滨医学院,哈尔滨医学院儿科学系并入中国医科大学。
院系专业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下设5所直属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口腔医学院、眼科医学院、护理学院、麻醉学系、重症医学系、医学影像学系、病理学系、体育学部、第一至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大庆校区等附属单位等校部院系,开设17个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2月,现有教职工16958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获南丁格尔奖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8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入选“万人计划”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4人。
质量工程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黑龙江省级重点专业10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3项,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黑龙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黑龙江省级“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虚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国家资源共享课程12门,国家视频公开课程4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
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第二类特色专业)、预防医学(第一类特色专业)、麻醉学(第一类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第一类特色专业)、药学(第一类特色专业)
黑龙江省级重点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药学、护理学、生物技术
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临床医学专业
学科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3个,黑龙江省级重点学科(群)21个,其中黑龙江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0个,黑龙江省级重点二级学科10个,黑龙江省级重点学科群1个。
合作交流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同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德国、韩国等10余个国家的百余所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建院士工作站2个。
科研机构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2个,黑龙江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黑龙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黑龙江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科研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卫计委俄语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中俄医学研究中心等设在校内。
科研成果
项目承担
2011年-2015年,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287项,作为首席科学家主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1项、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06项。
2016年,学校获各类科研课题千余项,总资助经费2.22亿元。科研立项总数、资助经费总额再次位居省内高校前列。以首席科学家身份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0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
论文发表
2011年-2015年,学校共发表论文15494篇,其中,SCI收录5334篇。编写出版著作492部。获得专利授权292项,发明专利授权104件,有效专利拥有264件,软件及著作权10件。
2016年,学校共发表论文2520篇,其中SCI论文1038篇,国家级学术刊物论文1269篇,撰写科技论著35部。
馆藏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哈尔滨医科大学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157.80万册,电子图书总量385454册;有纸质期刊1425种,电子期刊数据库33个。图书馆馆藏资源以生物医学文献为主体,辅之以人文社会科学书刊和各类语言工具书。馆内俄文医学书刊收藏较为丰富,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药理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等学科的馆藏文献较为齐全。
学校代码查询方法:
一、《报考指南》
高三毕业班的学生都会由学校统一组织订购《报考指南》这本书,书中全面的介绍了当年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名额、往年录取分数线、学校代码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高考结束后学校会统一发放《招生计划》,这本书里面的信息和《报考指南》差不多,也有关于学校代码等信息的介绍,对于考生来说,可以两本书参照着看,通过多方比较确定最终的报考院校。
三、官网查询
如果考生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考哪个学校,那么就可以登陆到学校官网查询院校代码。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校的官网来查询院校代码信息。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哈尔滨医科大学是始建于1926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教学历史悠久,有着优质的教学资源,师资雄厚,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英文译名Harbin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HMU;
(二)学校地址:哈尔滨医科大学有两个办学地点,分别为校本部和大庆校区;
校本部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邮编150081)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阳路39号(邮编16331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国标代码:10226
(六)学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五条学校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全程录取工作;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校本部本科各专业招生具体工作,指导大庆校区招生工作,大庆校区教务处负责校区本科各专业招生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条件与工作纪律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二)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三)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四)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
第九条招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正公平。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对招生录取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与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经公开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时,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05%以内;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比例为100%。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为了有利于人才培养,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我校。
本科批次护理学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2+2”培养模式,学生一二年级在大庆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在校本部学习。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于维汉班)采用本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学制5+3+X。基础医学(伍连德班)采用本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学制7+X。“X”为博士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
助产学只招收女生。
第十五条学校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若无排序规则,则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于维汉班)、基础医学(伍连德班)本硕博连读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录取。在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第十七条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投档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男生不会被调剂到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经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依据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安排至缺额专业。
第十八条如无特殊规定,招生录取规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当地省市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五章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学校普通教育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报主管部门审批;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二十条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公布学校在该地区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途径和申诉电话
校本部网址
校本部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64885 86681434
大庆校区网址
大庆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459—27966662796777
学校申诉电话:0451—86606058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将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以邮递方式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六章学杂费和奖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帮助学生确认生源地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八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对未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三十条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代码和哈尔滨医科大学代码是多少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