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26 08:11:32来源:中职中专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喀什大学招生代码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喀什大学招生代码的知识,包括喀什大学代码是多少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喀什大学代码是多少
喀什大学代码是10763。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喀什大学(Kashi University),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高台和新泉2个校区,占地面积166.07万平方米。
办学历史
1962年上半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贯彻中央“整顿、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精神,本着“压缩规模,调整布局,集中力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对自治区大专院校进行调整,决定将原新疆师范学院和新疆大学合并,从中抽调部分教职员工、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在南疆喀什市组建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9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正式建立。
1963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赛福鼎·艾则孜来师专视察指导工作,宣布将喀什师范学校搬迁,其校址定为喀什师专校址。
1978年8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升格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由三年专科改为四年本科。
1982年2月19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喀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
1984年2月27日,教育部批准喀什师范学院附设业余大学。
1994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02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与喀什师范学院在武汉达成了对口支援意向,并在北京签订了《华中师范大学与喀什师范学院对口支援协议书》。
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
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
2009年,学校再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
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
2021年9月,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2022年1月6日,山东援疆喀什大学工作基地、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历史与文化研究基地和喀什大学国学院、交通学院揭牌仪式在新疆喀什大学举行。
院系专业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16个教学单位,55个本科专业(含4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32个,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九个学科门类。
2022年2月,学校新增交通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物流工程专业、酒店管理专业、预防医学专业。
师资力量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1098人,其中专任教师66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500人,占专任教师的75.76%,其中博士14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28人,占专任教师的34.55%。
学科建设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
质量工程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1个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1个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3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重点专业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
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环境科学
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
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环境科学
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学前教育
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数字媒体技术
科研平台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
科研成果
2021年,学校有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准结题;3个项目获2021年度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2项课题获“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项目”立项。
2020年,学校2项课题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4个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1项课题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疆项目立项;1项课题被确立为自治区社科联2020年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诠释专项课题,5个项目获2020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立项,7个项目获2020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教育科学学院李中英老师撰写的《关于南疆地区乡村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2018年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结项成果)获“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
馆藏资源
据2021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133.393万册,电子图书40万种,订有中、外文报刊961种,过刊合订本9万余册;订购有CNKI、读秀、维普、爱迪科森、起点考研网等数据库平台中的12数据库。
学校代码查询方法:
一、《报考指南》
高三毕业班的学生都会由学校统一组织订购《报考指南》这本书,书中全面的介绍了当年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名额、往年录取分数线、学校代码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高考结束后学校会统一发放《招生计划》,这本书里面的信息和《报考指南》差不多,也有关于学校代码等信息的介绍,对于考生来说,可以两本书参照着看,通过多方比较确定最终的报考院校。
三、官网查询
如果考生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考哪个学校,那么就可以登陆到学校官网查询院校代码。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校的官网来查询院校代码信息。
喀什大学院校代号
10763。根据查询喀什大学官网得知,喀什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该校面对全国各地招生,招生代码都是统一的,为110763,是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招生代码是学校在各省招生方便考生高考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
喀什大学占地面积166.07万平方米。
拓展知识: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
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从建校到1978年底的16年间,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特别是南疆基础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1994年、2009年,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22年,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新疆:喀什大学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喀什大学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喀什大学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喀什大学,学校代码:10763。
第三条学校设有高台校区和新泉校区,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高台校区)、喀什市东城区学府大道(新泉校区)。
第四条喀什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批准、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学制及证书种类: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喀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喀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喀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喀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类别与数量
第八条喀什大学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九条符合《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中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相关要求。
第十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报考音乐类、美术类、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证,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获得喀什大学艺术类校考合格证。
第十二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第十三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四年制应用型本科(“4+0”模式)土木工程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关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关于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统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的高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及理科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及文科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有特殊情况,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相近或相关专业;如生源不足,通过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的专业,通过网上征集志愿录取仍然无法完成的,学校将未完成的计划统筹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第二十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喀什大学招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五章报到入学
第二十四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及年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喀什大学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收费(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本专科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
(1)理科:3500元/学年;
(2)文科:31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800元/学年;
(3)音乐、美术、舞蹈(文理兼招):6000元/学年;
(4)体育(文理兼招):3300元/学年。
2.专科专业
(1)理科:3300元/学年;
(2)文科:2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500元/学年;
(3)音乐、美术、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学年;
(4)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学年。
第七章资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标准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资助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践经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喀什大学2021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喀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998-2890007、2890003、2899350、2899389、2899208(注:以上咨询电话开放至7月5日,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后期将在学校公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998-2899055
喀什大学网址: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址:
邮编:844000
传真:0998-2890007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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