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2-12 10:56:10来源:中职中专
很多朋友对于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代码和天津中医药大学专业代码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中医药大学代码是多少
天津中医药大学代码是10063,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天津中医药大学(Tianjin-Universit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简称“天中”,位于天津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三方共建高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医学人文素质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成员单位;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学校历史
天津中医学院
1958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天津中医学院。原天津市中医学校并入,在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建立新校舍(原址改为中医研究班)。10月11日,天津中医学院正式建立,校址在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20号。学院是由天津市西医学习中医班、中医进修班、天津市中医医院、天津中医学校合并建立的。
1962年,学院迁入河北区王串场真理道。
1970年,天津中医学院附属王串场医院改为隶属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局领导,更名为“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中医医院”。天津中医学院迁至石家庄并入河北医学院,改称河北新医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2006年,经教育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同年,入选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8月,全校(含附院)有在编教职工370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1人为兼聘),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3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创新团队3个。
截至2020年8月,学校设有研究生院、15个学院(部)、7所附属医院,设有覆盖6个学科门类的28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品牌专业4个,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天津市“十三五”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
国家级特色专业: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医学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
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品牌专业: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中药学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中药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痹病学、中医血液病学、中医疮疡病学、中医护理学、推拿学、中医神志病学、温病学、中医各家学说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针灸学、中医心病学、中医儿科学、中医肾病学
国家重点学科:针灸推拿学、中医内科学
学术科研
截至2020年8月,学校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科研实验室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天津市卫生局重点研究室8个,直属研究院所2个。
2004-2008年,学校共承担国家级项目85项。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4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3项;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64项。主持各级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21项,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其中: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4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3项;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2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4项。在研项目54项,结题项目10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2项;重大研究计划4项;面上项目45项;青年基金11项;国际合作会议基金1项;科学部主任专项基金1项。
合作交流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为6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学历生近5300名,特色短期研修培训项目为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中医药人才近7000人。2015年,学校来华留学生总数2496名,来自68个国家,其中本科生644名,硕士112名,博士46名,进修生1344名(含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和短期进修生)。
学校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1992年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院牌,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会长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和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学校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唯一中医药院校。学校于2008年成立全球首家中医孔子课堂——日本神户东洋医疗学院孔子课堂。学校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院校、医院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举办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荣获“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奖”最佳国际合作项目提名,两校国际教育合作被列为中英两国卫生领域的国家战略合作之一。
天津中医药大学专业代码
天津中医药大学专业代码根据不同的专业有所不同。
1.预防医学类:
预防医学:010130。
2.中医学类:
中医学:010101;中医学(5+3一体化):010102;中医学(全科医学):010103;中医学(特色医学):010104;中医康复学:010105;中西医结合:010106;中医学(口腔医学):010107。
3.西医学类:
临床医学:010108;药学:010109;医学影像学:010110。
4.中药学类:
中药学:020201;中药资源与开发:020202;艺术设计:020203。
5.临床药学类:
临床药学:020204;医学检验技术:020205;康复治疗学:020206。
6.中西医临床医学类:
中西医临床医学:010111。
7.护理学类:
护理学(五年制):030101;护理学(3+2一体化):030102;护理学(护理方向):030105;护理学(社区护理方向):030106。
8.药学类:
药学:020102;药物制剂:020103。
9.医学技术类:
医学检验技术:020401;医学影像技术:020402;康复治疗技术:020406;中医康复技术:020407。
10.医学信息类:
医学信息学:020503。
天津中医药大学师资力量:
1.专职院士3位:
张伯礼(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昌孝(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医大师2位:
石学敏、阮士怡。
3.全国优秀教师3位:
肖照岑(2001年)、范英昌(2004年)、张军平(2009年)。
4.全国名中医4位:
张伯礼、黄文政、武连仲、陈宝贵。
5.天津市教学名师3位:
范英昌、马融、石学敏。
6.天津市优秀教师25位:
沙明荣、韩景献、孙兰军、李新民、侯冬芬、尹新中、王秀莲、苗戎、郭义、王学岭、马琳、夏西薇、于虹、应森林、马融、张虹、宋俊生、张国霞、戚爱棣、王卫、庞晓丽、张丽萍、崔建明、刘金鹏、程燕。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座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有品类多样、兼具观赏与教学用途的中药植物园、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名誉校长张伯礼院士荣获“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学校秉承“进德修业,继承创新”校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坚持服务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以“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为发展方针,以“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为发展战略,坚持“以本为本”,奋力开创高质量本科教育新局面。
学校拥有16个学院(部),设有6个学科门类,以中医药为主体,医、理、文、管、工、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共计33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375人,研究生 3786人,留学生627人。学校拥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药制药、临床药学、护理学、市场营销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学、康复治疗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药学专业获批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中药制药现代产业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名单,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
学校中药学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中医内科学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个天津市顶尖学科,3个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9个天津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学校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地方共建现代中药创新中心、方剂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代中药发现与制剂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现代中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国家药监局中医药循证评价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
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建筑面积约56.4万平方米,编制病床数4620张,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43个。其中,第一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管局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综合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是天津市中医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坚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国内28000元/生/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2.3万英镑/生/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依据房间床位数收取,四人间标准为:1200元/生/年,六人间标准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天津市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或专业组)、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当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广东、湖南、湖北、辽宁、福建、重庆、河北、江苏、海南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考生需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和化学基础。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工作性质要求和就业单位聘用实际情况,建议考生根据自身身体情况慎报医、药特别是护理专业。
第十八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十九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业警示管理办法》、《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纪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部分专业实施大类培养,为学生提供了先了解专业再选择专业的机会,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穿到教学管理全过程,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严格考试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严格执行最长修业年限等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中医学(“5+3”一体化)和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是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二十六条: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是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要求设立的专业,经过培养,各项考核合格,达到要求,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中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实行动态进出机制,进行分流和择优递补,优秀学生可实现本研贯通培养。
第二十八条:为适应国家招考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实施方案,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按大类招生。
第二十九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网址:
E-mail:zhaoshengchuzc@163.com
电话:(022)59596333 59596151
传真:(022)59596150
监督电话:(022)5959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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