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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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31 17:42:18来源:中职中专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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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70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六、学院简介: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学院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形成了涵盖28个专业技术领域的专业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设专业,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2%。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中心、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智慧无人机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共96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260余名学生获奖。两年来学院有31名学生在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因成绩优秀免试升入了本科院校。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压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网站(www.pctj.edu.cn)。

第七条收费标准: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生·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或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22年普通高考本科批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专科)阶段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同时又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院春季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九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技术+综合能力)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学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九条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 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号: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编:300400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学院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70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六、学院简介: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学院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形成了涵盖28个专业技术领域的专业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设专业,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2%。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中心、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智慧无人机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共96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260余名学生获奖。近两年学院有31名学生在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因成绩优秀免试升入了本科院校。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压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制定我院2022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我院网站(www.pctj.edu.cn)。

第七条收费标准: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生·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或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别进行,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已被我院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和我院春季考试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新生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学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条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号: 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编:300400

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3700(国标)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基本情况: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院校,是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涵盖28个专业体系。其中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设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2%;教师承担各级科研立项课题达16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770余篇,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0余项。

学院拥有智能制造实训中心、智慧城市实训室、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实训室、数控加工实训中心等共96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实训设备、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

学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搭建与世界对话、交流的桥梁。学院在2019年建设乌干达鲁班工坊依托中乌姆巴莱工业园开展国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有数控加工实训区、钳工实训区、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区和工业仿真实训区,实训区配备专业先进的教学设备,现已正式投入使用,为非洲青年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了非洲青年就业能力。乌干达鲁班工坊以需求为导向、以标准为引领,在校校企园四方联动的建设下,持续为乌干达青年创造就业能力提升平台,实现国际化育人最大效能。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连续多年成功举办全国及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近两年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我院共有84名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31名学生在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免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青岛海尔集团、新天钢集团、中天钢铁集团、江苏沙钢集团、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办对整体的招生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十公开”、“三十不得”等工作纪律,负责监督招生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招生简章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①学费标准:高职类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②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其中对于学生有意愿进行专业调整的,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我院实行双证书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我院有完善的学生在校资助体系,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助困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效结合的资助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同时,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与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院纪检电话为022-26983768。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 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编:300400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代码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代码是13700。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立、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天津市冶金工业学校。1997年经天津市教委批准,更名为天津市工业学校。2000年,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将所属三所学校。

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院校和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8月,学院在职教工共计367人(含天铁校区7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3%,“双师型”“双素型”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56.70%。

据2015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是“滨海新区冶金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天津市工业系统冶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委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基地”、“天津市青年技能人才示范基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冶金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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