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25 03:39:03来源:中职中专
很多朋友对于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和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18山东高校四位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
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山东大学3701。
中国海洋大学370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703。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3704。
青岛科技大学3705。
济南大学3738。
山东理工大学3739。
山东师范大学3740。
青岛大学3761。
山东科技大学3781。
扩展资料:
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对照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将自己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按相应的科类、批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院校代号
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
山东师范大学学校的代码是10445。
山东师范大学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中国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该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培计划”、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111计划”等。现任党委书记冯继康,校长曾庆良。校训为“弘德明志、博学笃行”。
根据2022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有千佛山、长清湖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3850亩(约2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设有十大学科门类,67个招生本科专业,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山东师范大学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学校有专任教师199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10人,正高级职称361人、副高级职称712人,博士生导师195人。有6名双聘院士。22人次入选国家“万人计划”,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青,全国“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8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5人10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
2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先后16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3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入选国家优青。29人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5。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1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在北京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联考总成绩录取;联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符合专业招生方向要求的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乐器单项成绩录取;乐器单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舞蹈学(男)、舞蹈学(女)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其中联考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占比40%。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统考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公费师范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www.zsb.sdnu.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代码和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