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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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5-01-03 11:30:46来源:中职中专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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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代码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代码:13858。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Shandong College of Tourism and Hospitality),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始建于1988年,前身是山东省旅游学校;2004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旅游学校改建为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截至2021年12月,学院占地面积近67.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5万余平方米,资产总值近5亿元;设有8个教学系部,开设专业38个;现有教职工40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截至2019年1月,学院有校内专任教师243人,校内兼课教师61人,校外兼职、兼课教师149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双师素质教师202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培养人1人;百川名师4人。

截至2019年11月,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等各级各类荣誉30余项。学院党委被省委高校工委授予“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称号。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400-850-8622。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现任党委书记陈国忠、院长闫向军。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占地近67.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5万余平方米;设有饭店管理系、旅游与休闲管理系、工商管理系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旅游英语等27个专业;有教职工400余名。

学校前身是山东省旅游学校,1988年由国家旅游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设,1991年正式招生办学。2004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为主的管。

文化传统:

校徽由蓝白两种基本色相组成,图案中心简洁的人字形线条形似山与人,充满动感的波浪线条指代泉水,展现了山东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资源“一山一水一圣人”。图案外围是学院的英文与中文全称,最外层是一圈熠熠生辉的星星,象征着旅院学子如璀璨的希望之星。

我们的天职是创造幸福。

内涵阐释:教育应实现人和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使人幸福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校训集中反映了学校的办学宗旨,也是山旅精神——服务精神的精髓。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蕴含了强烈的时代精神,能够更好地指引和激励广大师生团结一心,开拓进取。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858

第五条学校校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投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春季高考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类别为:旅游服务、财经、烹饪、信息技术)。

(五)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对取得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对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表演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对达到山东省舞蹈类相应方向专业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编:250200

咨询电话:0531-81920108;81920112;81920213

招办传真:0531-81920213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sdtszsj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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