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还是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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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还是民办

发布时间:2024-10-23 11:18:34来源:中职中专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还是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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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393。

第三条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第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学校监审处(0839)3372374。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学校2021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配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与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统考总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奖、贷、助学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和省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864411/0839-3300826/3342339/3305296

传真:0839-3306110

邮政编码:628017

学校网址: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价如下: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前身为发端于1902年、创办于1937年的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201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坐落于女皇故里、剑门蜀道、全国最宜居城市──四川广元。校园依山傍水、清新典雅、环境优美。学校具有百年师范办学传统,培养输送各类人才,为国家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条件:

学生寝室宿舍有八人间和六人间两种标准,每间学生宿舍都带有独立卫生间和空调。学校的专升本平台是:好猫教育,微信搜索就能搜索到。

二、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前身为发端于1902年、创办于1937年,受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之一──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

学校肩负“幼有良教,教有良师”的历史使命,弘扬“负重自强,开拓进取”的学校精神,秉承“学高身正、志远行端”的校训准则,培育“以教明德、以文化人”的幼专文化,坚持“突出师范特色、强化一专多能、服务区域经济、引领地方文化”的办学定位。

践行“师范为基,育人为本,开放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构建“共同体协同育人、教学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实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形成了“幼教职教并重、人文艺术交融、职前职后贯通”的办学格局。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839-3300826、0839-3342339,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邮编为628017。

二、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前身为发端于1902年、创办于1937年,受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之一──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

学校肩负“幼有良教,教有良师”的历史使命,弘扬“负重自强,开拓进取”的学校精神,秉承“学高身正、志远行端”的校训准则,培育“以教明德、以文化人”的幼专文化,坚持“突出师范特色、强化一专多能、服务区域经济、引领地方文化”的办学定位,践行“师范为基,育人为本,开放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构建“共同体协同育人、教学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实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形成了“幼教职教并重、人文艺术交融、职前职后贯通”的办学格局。

学校坐落于女皇故里、剑门蜀道、全国最宜居城市──四川广元。校园依山傍水、清新典雅、环境优美。占地面积503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校内建有学前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信息技术、科学探究、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社会服务与健康管理等七大实训中心,有各类实训功能用房200余间,教学仪器设备值6000余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50余万册,电子图书31万册,各类学术期刊423种。有附属幼儿园3所,校外教育实习基地179所,校·园共同体23个。建有省级培训中心1个、市级培训中心2个、市级研发中心1个和研究所4个,还有3个市级协会挂靠我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学校具有百年师范办学传统,培养输送各类人才数万名,为国家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实行校系二级管理,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22个大专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566人。现有教职工39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研究员)1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7人,硕博士165人,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广元名师27人,聘有客座教授13人。立项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省级课题96项,出版学术专著和主编教材108部,发表学术论文909篇。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办学成果丰硕。2016年一次性高水平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7年顺利通过人才评估专家组回访,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学校被省委、省政府表扬为“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办学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学生近年参加各专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奖励累计200余项。参加全省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连续三届单项、综合一等奖获奖总数居参赛高校第一,2018年代表四川参加全国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国赛荣获一等奖;连续两届夺得全省高职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学校选送12件作品获得7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创编舞蹈《女儿河》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先后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大赛(声乐表演)赛项二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三等奖,四川省高职院校大学生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大赛两项一等奖;在五四运动100周年之际,校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学校坚持内涵发展,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坚持服务社会,弘扬地方文化。先后与十余个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教育、体育、文旅、民政、精准扶贫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合作,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立蜀道研究所,牵头成立“广元旅游产教联盟”,建立“川北幼专旅游文创工坊——翠云阁”,助力蜀道申遗。建立“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成“麻柳刺绣”“唤马剪纸”“白龙纸偶”“三堆唢呐”四个传习坊和“川剧”传习基地,组建广元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创建“剑门关论坛”,繁荣地方文艺,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扩大交流合作。开展校校合作,先后与黑龙江幼专、广西幼专开展南北合作“丹桂计划”“苴邕计划”,与浙江金华职院开展东西部职业教育协作。深化校企合作,与上海德稻教育集团共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与泰康之家蜀园成都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护理专业;与成都西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办空中乘务专业。拓展国(境)外合作,与台湾辅英科技大学共建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与泰国商会大学联合组建“中泰丝路国际学院”;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德国兰茨胡特市技术专科学校开展师生访学、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学校将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教师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抢抓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机遇,按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目标和“******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标准,全面实施学校“4410”总体部署,为实现全国一流幼专建设目标和学校长远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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