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4-10-18 08:53:25来源:中职中专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分数线的一些知识点,和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哪里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珠江路分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10号;河南东路分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739号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Xinjiang Industry Technical College)位于乌鲁木齐市,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被列入国家“双高校”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初名乌鲁木齐纺织工业学校,1959年易名为新疆轻工业学校,1986年新疆轻工业学校与新疆轻工厅职工大学合并,1993年新疆轻工业学校、新疆轻工业技工学校和新疆轻工业干部学校合并。
2000年新疆轻工厅职工大学变更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化学工业学校和新疆对外贸易学校合并。截至2020年9月,学院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37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6亿元。
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5亿元。校内实训基地11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设有10院3部,开设高职专业58个,联办应用本科专业5个;在校生1.48万人,教职工685人。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240分以上。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考试区域来划分的,一般需要考到240分以上,但是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各个专业录取的分数是有一定差别的,不是考到最低分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专业,热门专业报考的人数多,相应的分数线就会提高,冷门专业报考的人少,分数线就会降低,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往年分数线:
1、2021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3933。
2、2021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海南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5100。
3、2021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江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9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56795。
4、2021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9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2123。
5、2021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新疆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0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991-6860800。
资料扩展: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Xinjiang Industry Technical College)位于乌鲁木齐市,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被列入国家“双高校”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初名乌鲁木齐纺织工业学校,1959年易名为新疆轻工业学校,1986年新疆轻工业学校与新疆轻工厅职工大学合并,
1993年新疆轻工业学校、新疆轻工业技工学校和新疆轻工业干部学校合并,2000年新疆轻工厅职工大学变更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化学工业学校和新疆对外贸易学校合并。
截至2020年9月,学院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37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6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5亿元。
校内实训基地11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设有10院3部,开设高职专业58个,联办应用本科专业5个;在校生1.48万人,教职工685人。
截至2020年9月,学院有教职工685人,副高以上职称135人(含正高18人),其中专任教师489人,高级职称教师11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1人。
校内专任教师489人,聘请校外教师194人。“双师型”教师388人,占专任教师56.88%。获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93人,占专任教师39.5%。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学校不好,不是不好,是真的非常差。关键是鸡毛蒜皮的事极多,学业不多,但天天让抄与学业无关之文章。还吹毛求疵,三天停水,两天断电
如果你是内地的,码上棍回去复读,要不就走低点,千万别来,来就被学校搞来搞去当沙比吧
新疆职业大学距离新疆轻工职业学院有多少路程
新疆职业大学有两个校区:友好校区和迎宾校区
新疆职业大学友好校区到新疆轻工职业学院:
自驾车途径:吐乌大高速公路、米东南路全程约15.6公里6个红绿灯
公交:乘坐518路→22路全程约15.5公里,需步行1.1公里
新疆职业大学迎宾校区到新疆轻工职业学院:
自驾车途径:途径喀什东路、米东南路,全程约10.2公里,17个红绿灯
公交: 202路全程约9.7公里,需步行860米
2022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2514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学院概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新疆首批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信厅。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学院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2019年12月,学院被列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学生1.6万人,教职工664人,其中专任教师4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19人,副高以上职称150人;常年招生专业43个,拥有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现有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10人,自治区职业技能大师及教学能手10人;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9门。近两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成立13个企业冠名的校企合作产业学院;牵头成立新疆化工、纺织、食品等3个职教联盟。学院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办学理念和“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办学定位,形成了食品、化工、纺织、机电等专业群体系,为新疆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学院党委成员、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第八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校生普通类、单列类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政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并分配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订单式培养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2”应用型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时须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和程序以及所获得的录取资格真实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和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在身心检查中如果发现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需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家修养。
第四章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第二十条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学业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自治区当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五章招生专业
第二十一条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费33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3000元/年(财经类)、2900元/年(文科类),学制3年;订单式培养各专业学费4800元/年,学制3年;3.住宿费: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预交教材费:500元/年(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具体学费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专业收费明细。
第七章奖励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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