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5-01-02 22:17:51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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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0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是国有公办、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江苏省高水平院校,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第四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党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成立招生工作组,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招生、教务、宣传、学工、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招生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第九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实施,纪委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考核方式:以高考成绩为主,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2.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3.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4.学校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学校将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6.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普通类和艺术类(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均采用“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8.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收费标准为:
文科类学费4700元/生/年、工科类学费53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800元/生/年、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12000元/生/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1200元/年。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信息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校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无锡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214153
联系电话:0510-83270020传真:0510-83270099
咨询QQ:931599970
微信公众号: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微信小程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510-83270813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为:12702。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截至2021年5月,学校有九龙、姚湾、锡惠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96万余册,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7个、实训(验)室167个,实训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0余个。
设有15个教学院,设有应用型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41个[3-4];有教职工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4000人。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力量
截至2015年10月,学院有专任教师484人,其中正高职称30人,副高职称19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347人;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江苏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名,江苏省教学名师2名。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3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7名,江苏省省优秀教育工作者4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名,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无锡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1名,无锡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1名,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6名。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版)
1.学校代码:普通类招生代码1212、1461
2.学校全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4.办学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等级要求:
选测科目D级不超过一门,必测科目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
(6)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7)录取具体方式
①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②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总分,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院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
③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④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的投档分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⑤对于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③学院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4700元/生/年;工科类学费53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800元/生/年;软件技术专业(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学费为每生7100元/生/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700—1200元/年。(今年的所有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调整收取)
④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学院每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10)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的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510-83270099,83270055
工商管理学院:81005761国际商务学院:83273631
会计金融学院:81017815旅游管理学院:81021204
艺术设计学院:81021638数学媒体学院:81017617
汽车技术学院:81013173物联网技术学院:83270061
机电技术学院:83271776
(2)传真:0510-83270030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4)邮政编码:214153
(5)学院网址:www.wxic.edu.cn
(6)学院招生信息网:zs.wx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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