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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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11 10:05:14来源:中职中专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

大家好,关于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对于选择一所学校来说,是需要通过学校的各方面信息来进行了解,而想要了解一所学校的信息,是需要通过学校的各方面情况来进行判断,那么学生就可以通过招生办联系电话来进行咨询,毕竟招生办联系电话是直接向学校老师进行了解。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办电话:0838-3210588、0838-3210121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办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传真:0838-3210121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拓展阅读

四川天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我国开展继续教育最早的高职院校之一。2007年经省自考院批准,成为应用型自考本科衔接试点院校。依托学院的学科和教学资源优势,以技能、技术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打造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特色专业技能型人才。

四川天一学院的大专+本科套读,最终获取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文凭。学生在校期间即可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

该学校所开设的专业不多,但都是技术性比较强的专业。不论是男孩子,女孩子都可以报读其中任意一个专业就读。想了解更多招生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栏目更新,本网免费为广大考生提供相应学校的详细招生信息。

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

四川天一学院招生代码介绍如下:

11841。

四川天一学院

学校创建于1991年12月,建校时名为“四川天一开放函授进修学院”。1994年3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为独立设置、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定名为“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占地1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面积9.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近27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校内实训中心面积7.7万平方米。

有校内实验实训室200余间,与企业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4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教学用计算机2600余台,馆藏纸质图书达134万册;设有8个教学部门,开设有42个专科专业;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达10000余人。

据2021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专职教师中高级职称51人,副高职称135人,中级职称95人,初级职称134人,非遗传承人2人;有800余名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中有研究生学历(学位)127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26人,在读硕士研究生15人),占专职教师总数的24.80%。

2022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简章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广,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会计电算化等四川省民办高校重点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国标代码:11841。

2.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3.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5.学历证书: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6.办学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五条学院纪监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结合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处将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第九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或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其他有关文件应该录取的学生。

第十条无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十五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六章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民办四川天一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38-3210335 0838-3210588

传真:0838-3210587

官方 QQ:800086000

网址:http://www.tianyi.edu.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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