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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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22 17:32:59来源:中职中专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

其实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代码,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2022年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9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是江苏科技大学与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占地856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24个本科专业,在校生7606人。学校下设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和公共教育学院六个二级学院。学校秉持“根植张家港、面向全苏州、服务长三角”的办学理念,强化以新工科为主、多学科并进的办学特色,努力建设一所与区域产业契合度高、政产学研融合紧密、学研用培养体系完善、人才影响力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我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九条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条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第二十一条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14000元、工科15000元、体育类14000元预收。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根据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具体标准为:1200-1500元/学年,以专业为单位安排学生宿舍,开学后根据实际入住宿舍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为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出台了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起完善的“奖、贷、助、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具体资助政策和措施有:

1.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人民奖学金(800元-4000元不等)、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校长奖学金(1000元-2000元不等)、张家港市春节慰问金(1000元/人)、张家港市阳光午餐(2100元/人)等奖助学金,另设校友奖学金(2000元/人)、诺得物流奖学金(3000元/人)等企业奖助学金,用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校每年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交纳学费的学生,如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大学生、父母双方均残疾子女等特困学生,根据贫困程度申请学费减免,具体减免额度根据公办同一专业的基本学费,综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确定学费减免的额度,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全免,困难学生学费半免,一般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三分之一(小数点后进一位取整数)。

3.我校在校内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生工作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大学生参加劳动获取报酬。

4.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本科生最高申请额度一年8000元。

5.对于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中发生意外或临时有困难的学生,我校提供伙食补贴、生活补助、生活用品补助、路费补助等困难补助费用,帮助学生解决临时困难。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邮政编码:215600

咨询电话:0512-56731097

招生传真:0512-56731096

电子信箱:just_zjg_xgb@126.com

监督电话:0512-56731011

监督邮箱:zzjjk@just.edu.cn

招生网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各个院校的代码及各个专业代码

以下是部分院校代码,具体专业代码可查询各大院校官网或招生章程

10284南京大学

10285苏州大学

10286东南大学

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288南京理工大学

10289江苏科技大学

10290中国矿业大学

10291南京工业大学

10292常州大学

10293南京邮电大学

10294河海大学

10295江南大学

10298南京林业大学

10299江苏大学

103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0304南通大学

10305盐城工学院

10307南京农业大学

10312南京医科大学

10313徐州医科大学

10315南京中医药大学

10316中国药科大学

10319南京师范大学

10320江苏师范大学

10323淮阴师范学院

10324盐城师范学院

10327南京财经大学

10329江苏警官学院

10330南京体育学院

10331南京艺术学院

10333常熟理工学院

11049淮阴工学院

1105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11052南通职业大学

11054苏州职业大学

11055常州工学院

11117扬州大学

11287南京审计大学

11288沙洲职业工学院

11462扬州职业大学

11463江苏理工学院

11641江苏海洋大学

11931南京晓庄学院

11939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950南京工程学院

11951苏州科技大学

12047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365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1368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院校代号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代码

13991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2018招生章程(除江苏省外)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3991)

2.学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漏前兴中路8号科技新城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培养层次:本科

5.证书颁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3.专业之间分数级差分值为1.1.0。

4.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招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外语课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7.关于身体要求:体检执行的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桥搜纳的通知。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史类14000元/年,理工类15000元/年预收,在第一学年结束敏没时,根据学生实际所修的学分进行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政策,按学分制规定收费。

住宿费标准:1500元/年。

四.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2-56731090、56731091、56731092,传真:0512-56731096

2.咨询地址:江苏.苏州.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3.邮政编码:215600

4.招生网址: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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