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职业工学院学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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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学费多少

发布时间:2024-12-25 03:30:24来源:中职中专

沙洲职业工学院学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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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学费

学费:

1、文科类专业是4700元/年。

2、工科类专业是5300元/年。

3、艺术类专业是6800元/年。

拓展知识:沙洲职业工学院,是全国第一所县级市主办大学,在教育部备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4年创办。经过三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沙洲职业工学院已成为一所植根地方、服务港城、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高职院校。学院现设有建筑工程、纺织工程、机电工程、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等6个系。

全国第一所县级市办大学——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办于1984年。著名科学家钱伟长教授担任我院名誉院长,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为学院亲笔题写校训。经过二十五年的建设和发展,沙洲职业工学院已成为一所植根地方、服务港城、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235334平方米(约35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 144090.69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200多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100多台,拥有7个校内实训中心,90个实验室,158个校外实训基地,65个多媒体教室和7个语音室,1个多功能演播室;400米标准跑道的运动场1个;图书馆馆藏图书31.9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可提供多个资源库的电子文献检索和网络信息服务,配置多功能电子阅览室和2200余个座位的学生自修室。学院办有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报和院报。

沙洲职业工学院全国排名多少

沙洲职业工学院全国第414~495名。

沙洲职业工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以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江苏省示范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2011年8月,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2013年6月,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据2021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530亩,校舍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教学系部7个,开办高职专业30多个;有专任教师232人,馆藏电子图书11019册。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有专任教师232人,专任教师“双师”比为66.94%;有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3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5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4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产业教授3人。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有教育部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建设实训基地1个、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江苏省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

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4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1个、江苏省高职实训基地2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百个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1个、江苏省在线课程9门、江苏省精品课程5门、江苏高校助力乡村振兴在线开放课程6门。

沙洲职业工学院分数线

您要问的是2023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最低分数线吗?230分。根据查询掌上高考网得知,2022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最低录取分数是228分,据往年最低录取分数得知,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为230分。沙洲职业工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以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沙洲职业工学院是几本

根据全国普通高校信息可知:沙洲职业工学院不是一本也不是二本大学,而是专科学校。

沙洲职业工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以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江苏省示范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2011年8月,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

2013年6月,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据2021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530亩,校舍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教学系部7个,开办高职专业30多个;有专任教师232人,馆藏电子图书11019册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有教育部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建设实训基地1个、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江苏省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4个、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1个、江苏省高职实训基地2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百个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1个、江苏省在线课程9门、江苏省精品课程5门、江苏高校助力乡村振兴在线开放课程6门。

2022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沙洲职业工学院普高统招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8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苏州张家港市。环境生态秀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食宿条件优越。设有建筑、纺织、机电、电子信息、经济管理、基础科学、思政教研7个系部35个专业。笃行“勤奋、求实、开拓、进取”校训。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沙洲职业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沙洲职业工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特殊类型(艺体)报名条件:无。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各省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院成立综合评价小组,抽取5名教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和集体评议,按百分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值。

第二十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工科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教财[1996]101号、苏价费[2002]369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置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等。此外,学院还设有浦项奖学金、港华助学金、阳光午餐、春节慰问金等资助。学院每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手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215600

招生咨询电话:0512-56730120,56730115

招生传真:0512-58251098

电子信箱:zhouli8481@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2-56730023

招生监督邮箱:762953518@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沙洲职业工学院学费多少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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