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30 15:30:49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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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努力打造系统完备的城建类学科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从2018级起学生毕业证书注明所在学院。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按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必须达到5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八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江苏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首先对按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素描及水彩画复试,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国家助学金:一等5%,43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3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1%,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15%,资助标准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及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成就,学校给予100~10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三十条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不低于240元/月的报酬,补贴生活、学习费用。
第三十一条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二条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河南城建学院昭德助学基金”、“常绿助学金”、“省规划总院奖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14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课程项目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当年普通本科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体检费:30元/生。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河南招生代码
河南招生代码如下:
一、河南所有院校招生代码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10078,郑州大学10459,河南理工大学10460,郑州轻工业大学10462,河南工业大学10463,河南科技大学10464,中原工学院10465,河南农业大学10466,河南科技学院10467,河南牧业经济学院10469,河南中医药大学10471;
2、河南中医药大学10471,新乡医学院10472,河南大学10475,河南师范大学10476,信阳师范学院10477,周口师范学院10478,安阳师范学院10479,许昌学院10480,南阳师范学院10481,洛阳师范学院10482,商丘师范学院1048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0484;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0485,黄淮学院10918,平顶山学院10919,郑州工程技术学院11068,洛阳理工学院11070,新乡学院11071,信阳农林学院11326,河南工学院11329,安阳工学院11330,河南工程学院11517,河南财政金融学院11652;
4、南阳理工学院11653,河南城建学院11765,河南警察学院11788,黄河科技学院11834,铁道警察学院12735,郑州科技学院12746,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12747,郑州师范学院12949,郑州财经学院13497,黄河交通学院13498;
5、商丘工学院13500,河南大学民生学院13501,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13502,信阳学院13503,安阳学院1350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13505,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13506,郑州工商学院13507,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13508,商丘学院14003;
6、郑州商学院14040,河南科技职业大学14169,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14333,郑州西亚斯学院1465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10824,瀑河职业技术学院10835,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10842,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10843,开封大学11069;
7、焦作大学11522,濮阳职业技术学院11787,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1828,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12058,许昌职业技术学院12067,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1258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12582,商丘职业技术学院12745;
8、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2748,周口职业技术学院12750,济源职业技术学院12768,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278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1279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2794,郑州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2948,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2950;
9、河南检察职业学院13499,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13564,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13565,瀑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3780,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3781,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3782,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378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13784;
10、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13785,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13786,永城职业学院13787,河南经贸职业学院13788,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3789,河南农业职业学院13790,郑州旅游职业学院1379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13792,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13885;
11、河南林业职业学院13889,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13936,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406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4181,瀑河食品职业学院1423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14235,安阳职业技术学院1424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14245;
12、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14251,焦作工贸职业学院14300,许昌陶瓷职业学院1430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14302,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14303,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14305,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14306,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14307,河南艺术职业学院14308;
1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14348,河南护理职业学院14349,许昌电气职业学院14350,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14351,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14352,南阳职业学院14353,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14380,河南推拿职业学院14382;
1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1438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391,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392,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14405,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4466,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14478,南阳农业职业学院14479,洛阳科技职业学院14480;
15、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14529,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14530,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4597,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598,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14606,河南轻工职业学院14607,河南测绘职业学院14608,信阳航空职业学院14634;
16、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4635,河南物流职业学院14636,河南地矿职业学院14637,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50709,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14685;
二、招生服务平台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建议绑定动态密码,每次登录系统时,携带已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并执行绑定的手机(点击查看动态密码的微信绑定步骤);
2、考生须按照专业目录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并填报志愿,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直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点击查看)或在线咨询人员进行咨询;
3、登录系统后,首页显示登录考生的资格信息,这些信息将影响考生可填报的志愿,请登录后仔细检查,如有问题可及时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4、每次志愿填报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超过时限系统将自动关闭填报页面;志愿填报完点击“保存志愿”按钮,保存当前填报的志愿,已保存的志愿1小时后方可修改;
5、考生第一次保存志愿后,在该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有两次修改并保存志愿的机会,保存完成后,系统会列出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及专业;退出时请务必点击“退出”菜单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浏览器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6、如忘记密码,可利用“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密码的,普通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对口、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就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7、手机可能因信号、锁屏、节能等多种原因,志愿填报不稳定。注意不要在填报过程中锁屏,最好使用台式机和有线网络。
河南大专招生代码
河南大专招生代码是指河南省各个大专院校在招生时所使用的标识代码。这些代码通常由教育部门或招生办公室统一规定和管理,用于区分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和不同批次的招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河南大专招生代码:
河南工业大学:1001
河南农业大学:1002
河南师范大学:1003
河南理工大学:100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005
河南中医药大学:1006
河南科技大学:1007
河南大学:1008
河南科技学院:1010
河南城建学院:1011
这些代码一般由数字组成,每个学校都有唯一的代码。在填报志愿或查询招生信息时,考生需要根据自己所选择的学校和专业填写相应的代码。同时,不同批次的招生也有不同的代码,如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河南大专招生代码,实际上河南省的大专院校众多,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唯一代码。如果需要查询具体学校的招生代码,建议前往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相关招生信息发布网站进行查询。
文章分享结束,河南城建学院招生代码和河南招生代码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