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2-08 03:47:48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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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六条学院代码:13275。
第七条办学性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由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授予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十条办学方针:学院遵循“依托母体、融入绍兴、内涵发展”的办学方针,旗帜鲜明地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下得去、上得来、用得好”的应用型人才。
第十一条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之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录取时学院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九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浙江省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1、2、3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对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江苏省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高职单考单招、专升本等其他特殊类别另行制定招生简章或办法。
第二十四条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被我院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在第一、第二或第三学期结束时,根据学业基础和兴趣特长,可以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艺术类学生只能申请转艺术类其他专业)。
第二十六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海外交流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近30%。学院面向2020级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对高考文化总分高于普通类一段分数线(含)的浙江省考生和高于我院招生所在批次上一批次分数线(含)的浙江省外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0元;学院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校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学费按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取。按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专业确认后则分别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九条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邮箱:zs@zjc.zjut.edu.cn
电话:0575-81112699
传真:0575-81112709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312030
第三十一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校代码是多少(13275)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校代码是13275,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33013275,默认取后5位13275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在高考和考研时经常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高考以省份为单位进行报名和录取,学校代码由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编排,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全国的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3275,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研究生考试是在"研招网"统一报名,并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生院负责录取,学校代码没有重新编排,默认用的就是13275,如有异同,请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Zhijiang colleg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浙江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学院举办。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园就学。2015年12月,学院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的统一安排来稳妥推进独立学院的转设工作。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代码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代码是10335。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由浙江工业大学与杭州市政府合作举办的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中国美丽的西湖之滨。该学院依托浙江工业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学院的办学特色
之江学院在教育模式上积极探索,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提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并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学院拥有一流的工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等多个领域,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学科选择。
学院建设了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如工程训练中心、实验中心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条件。
3.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
学院的课程设置丰富多样,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队伍素质高,教学质量得到了广泛认可。学院还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师资力量和科研成果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师中有一大批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留学经历的专业人才。他们致力于科学研究,在各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推动了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5.学生培养和发展支持
学院注重学生的全面培养和发展,提供多种形式的培养计划和活动,如学术科研项目、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训练等,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6.校园文化和社会服务
学院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服务,积极组织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学生关心社会、回报社会,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总结: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一所以实践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为特色的本科高等学府。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院拥有全面的专业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培养和发展得到全方位的支持。学院还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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