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分数线预测
发布时间:2025-01-10 14:57:49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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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023浙江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综合类最低录取分为593分,录取位次55505。
1.浙江财经大学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为特色,工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教育学、体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设有东方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院等多个学院。
2.东方学院的发展历程
东方学院是浙江财经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于2003年,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学资源。
3.基础设施与资源条件
东方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食堂等完善的教学、学习和生活设施,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教学质量与师资力量
东方学院注重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教学质量得到了广泛认可。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其中包括一批具有博士学位、海外学习经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授和副教授。
5.学生发展与社会认可
东方学院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组织各类实践实训活动和学术科研项目,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态度上得到全面发展。毕业生就业率和社会认可度都较高。
6.本科教育与科研水平
东方学院的教学内容丰富多样,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科研方面,学院积极开展各类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影响力。
7.国内外合作交流与国际影响力
东方学院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关系,通过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方式提升了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8.社会服务与社会责任
东方学院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责任活动,在人才培养、教育支持、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9.排名评价与未来发展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国内高校排名中一直保持较好的位置,未来学院将继续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学院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第四条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独立招生资格,招生设有30个本科专业。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院面向全国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八条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省份,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0%。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浙江省专业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①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
②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③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3.所有专业无单科要求。
第十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录取工作,学院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录取工作,学院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参加艺术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录取工作,学院按照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
第十七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财政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专业学费24750元/生·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20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2775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助学贷款最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20级新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设置如下:
(一)新生奖学金政策:
1.高考成绩达浙江省一段线(含)的考生免四年学费,超一段线5分及以上的考生免四年学费并奖励10万元;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奖励2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80000名,奖励1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奖励5000元/人;
2.被学院录取的其他外省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高于生源省份当年录取重点分数线者,奖励10000元/人;
3.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项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50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20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奖励10000元/人;
4.入学新生中,已获得国家运动健将称号者,奖励50000元/人;已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者,奖励30000元/人;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奖励10000元/人。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二)新生转专业政策:
1.浙江省生源:对于超过浙江省二段线70分及以上进档的考生(艺术类除外),入校一个学期后,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三)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1.被学院录取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成绩列所被录取专业前2%者,每人奖励海外学习项目基金1万元;
2.被学院录取的其他外省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列所被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科类(文科或理科)已被我院录取考生中的第一名者,每人奖励海外学习项目基金1万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网址:招生主页,。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0571-87571500、0571-87571557。
招生联系地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邮编:314408。
招生信箱:dfzsb@zufe.edu.cn
招生咨询微信:dongfangxueyuancj
第二十三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7571529,举报投诉邮箱jjs@zufedfc.edu.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0年5月28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分数线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分数线如下:
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业名称及分数线:
金融学:529;保险学:527;国际经济与贸易:528;经济学:539;跨境电子商务:525;财政学:530;税收学:528;劳动与社会保障:530;工商管理:527;工程管理:510。
市场营销:530;物流管理:530;人力资源管理:536;会计学(含ACA方向、税务会计方向):548;审计学(CIA方向、CISA方向):536;资产评估:536;财务管理(含CMA方向、资本运营方向):53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挖掘与信息系统审计方向):5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18;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方向):52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20;互联网金融:530;应用统计学:535。
法学:548;社会工作(司法社工方向):535;汉语言(文学文宣方向):553;广告学(新媒体传播方向):540;英语:524;日语:526。
二、科研成果:
学院获立国家级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29项,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11篇,出版专著26本;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奖等省级科研成果奖4项,厅级科研成果奖8项等。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一、简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EconomicsDongfang College)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是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
二、师资力量:
学院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外聘教师13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比约30%,“双师双能型”师资占比约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96%。
以上数据出自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官网。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费2022
1、202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费: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财政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英语专业学年学费24750元/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年学费20000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年学费27750元/生,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年学费18000元/生;住宿费:四人间2500元/生·学年,六人间1800元/生·学年。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 Dongfang College)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专升本分数线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专升本分数线如下:
英语218分,社会工作223分,市场营销(文史)218分,市场营销(经管)225分,电子商务206分,金融学217分,经济学236分,税收学203分,工商管理202分,会计学24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4分。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时为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3年4月,随浙江财经大学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截至2021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00余万元;设有教学院部11个,开办本科专业36个;有全日制在校生10932人,专任教师465人;馆藏纸质图书115.2万册。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江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37821。
2、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河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8200。
3、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山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不详。
4、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山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不详。
5、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广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34531。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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