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往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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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往年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4-10-22 14:53:50来源:中职中专

湖北警官学院往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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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分数线大概收多少

湖北警官学院分数线: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430

法学:理科:451

法学:文科:470

英语:文科:466

湖北警官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湖北警官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湖北警官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1332

第六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主办单位:湖北省公安厅;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

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一)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类专业。

(二)第二批本科: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

(三)提前批专科:侦查、治安管理公安类专业。

(四)省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六条各专业报考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报考我院提前批本、专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审合格:公安专业考生按照公安部《2006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二)体能测试: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体检合格:2014年我院提前批公安类专业的招生体检面试标准,按照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政治[2010]454号)的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需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面试地点、时间:

6月底将在湖北警官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详细面试时间和地点(网址)。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一)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

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公安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录优取。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相关条件的考生,以及学院招生计划已满,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录取第二批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司法鉴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和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我院录取公安类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

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详见学院当年报送省招生主管部门的专业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极少数没有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

学校在学生入学后协助其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7-61630289;027-83499613

传真:027-83499613

电子邮箱: 447266645@hbpa.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 Hbpa.edu.cn/

招生网址: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在校期间,学生着统一制式服装,接受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湖北警官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湖北警官学院2014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北警官学院授权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湖北警官学院2022分数线

湖北警官学院2022分数线如下:

2022年湖北省湖北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提前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537分,历史557分。

湖北警官学院(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安政法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

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现有12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学校现有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信息安全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师资力量

截至2023年2月,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正、副教授13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00多人。学院实施教师与公安实战教官双向交流制度,目前“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7%。10多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省部级“教学名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等。多名教师入选教育部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湖北警官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湖北警官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为503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03分,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21分,湖北警官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为503分,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湖北警官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有什么要求

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

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招生办法

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公安专业考生根据公安部有关招生文件,学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招办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学院根据省招办的安排择优录取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均实行提前录取)考生。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学院录取代码:0950。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公安专业学生身体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上级批准予以退回。

学制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毕业后自主择业,不包分配。

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

湖北警官学院分数线

湖北警官学院分数线如下:

湖北警官学院在湖北录取分数线:物理类497分、历史类502分。湖北警官学院在海南录取分数线:综合562分。湖北警官学院在贵州录取分数线:文科541分、理科450分。湖北警官学院在江苏录取分数线:历史类537分、物理类523分。

拓展资料:

湖北警官学院,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安政法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起源于1949年6月创办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中央第二民警干校、湖北省公安学校、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

于1984年4月升格为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开展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

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有9个教学系部,有12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

1949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成立。1953年,扩建为湖北省公安学校。1955年,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1957年,中央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改为中央第二民警干部学校。1959年,中央第二民警干部学校撤销,湖北省公安学校迁至现校址。

1969年下半年,学校撤销。1972年,复校。1976年6月,成立湖北省公安学校,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开展大专学历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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