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2-18 03:14:3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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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学校代码是多少(11527)
湖南城市学院学校代码是11527,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湖南城市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43011527,默认取后5位11527为学校代码。
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在高考和考研时经常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
高考以省份为单位进行报名和录取,学校代码由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编排,湖南城市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1527,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研究生考试是在"研招网"统一报名,并由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院负责录取,学校代码没有重新编排,默认用的就是11527,如有异同,请以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2、湖南城市学院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Hunan City University),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简称“湖南城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湖南城市学院由原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于2002年合并组建而成。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737-4628168。
湖南城市学院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简称“湖南城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教学建设
该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
省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省级重点专业:城市规划、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代码是什么
湖南城市学院代码是11527。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学校介绍
湖南城市学院(HunanCityUniversity),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简称“湖南城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20315余人,2022年5月4日,湖南城市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团总支入选“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总支”公示名单。
校训
“品学兼修,知行统一”
“品学兼修”是由“品学兼优”一词改造而来。“品”指人的品质、品德、品格和节操,德才兼备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学”指学业、学习、学问、学力和学术活动等,“学力根深方蒂固”,学为立业之基;“修”即修养,包括修身与修业两个方面,所谓“进益道德,修营功业”,就是个人在思想道德、品行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经过长期锻炼和修养所达到的一定水平。“兼修”则是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的一个动态渐进的修养和锻炼过程;湖南城市学院所倡导的“品学兼修”,就是培养青年学生敬业、诚信、严谨、求实的精神。
历史沿革
湖南城市学院由原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于2002年合并组建而成。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
教学建设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
学科建设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建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门、校级优势特色学科8门、校级重点学科15门。
学术科研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有省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应用基础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6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9项(其中二等奖4项),省部级课题近250项;规划建筑设计成果获省部以上奖励63项。
师资力量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拥有教职工1207人,其中专任教师91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1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747人,教师中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3人,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10人,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58人。
学术资源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总藏书约168万册,其中中外期刊1.7万册,电子资源有38个数据库,电子图书总计917.4GB,可提供9200余种中文电子期刊和27万多篇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检索服务。
特色专业及学科
国家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
省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省级重点专业:城市规划、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人文社会学、结构工程
校级优势特色学科:化工工艺、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人文社会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国现当代文学、应用数学、区域经济学
校级重点学科:化工工艺、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人文社会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中国现当代文学、电路与系统、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桥梁与隧道工程、设计艺术学、音乐学、应用数学、英语语言学
2021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城区40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81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37万册。
第三条学校立足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学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20年作为湖南省拟新增硕士学位正选单位推荐到教育部审批,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现有专任教师1201人,正高级职称140人,博士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
第六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有13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专业为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6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5个专业是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第七条学校是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众创空间单位,拥有34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28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在省内首设“乡村振兴规划学院”。学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400多家知名公司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
第九条学校拥有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城市学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校办企业。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达2亿元。
第十条学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拥有孔子学院。
第十一条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校毕业生毕业五年薪酬位列全省高校前列。
第三章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造价、交通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经济统计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英语、商务英语、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思想政治教育等51个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不超过102%。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投档成绩高低,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投档原则进行录取。投档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由高到低排序(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第二十一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地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原则上学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三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三十一条学校选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三十三条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七章奖、贷、助学措施
第三十四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优秀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包括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年。
第三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对家庭发生变故、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第三十六条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七条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其他规定与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转专业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话:0737-4628858(招办兼传真)
0737-6110025(纪委办/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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