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5-01-15 09:39:34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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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代码是多少
湖南工程学院代码是11342。湖南工程学院于2000年6月由始创于1951年的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78年的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1958年至1963年,湘潭机电高专的前身“湘潭电机学院”曾开办过5年本科教育。
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和考研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
学院介绍
湖南工程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是湖南省省级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2011计划入选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截至2021年8月,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06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8月,该校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52个本科招生专业。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8月,学校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和机电、纺织行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形成了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信息等优势专业群,涵盖工、管、文、理、经、艺六个学科门类。现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52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现有国家级实践教育平台4个,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创新创业平台3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优秀实习基地25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7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1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示范实验室(中心)9个,建有3个现代产业学院。金工实习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
材料与化工硕士(0856):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纺织工程(085603)。
能源动力硕士(0858):电气工程(085801)、机械工程(085802)、动力工程(085803)。
省级重点学科(5个):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机与电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企业管理。
省级应用特色学科(8个):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工商管理、物理学、设计学。
师资力量
截止于2021年8月,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工程,现有教职工1284人,其中专任教师1078人,高级职称教师39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55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7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教育部、教育厅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4人,“湖湘高层次人才”、省“百人计划”、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人才9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1个。
教学建设
质量工程
学校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1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示范实验室(中心)9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轻化工程等。
创新创业教育
学校设有创新创业学院,牵头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创业培训项目35项,开展创新创业讲座58次。拥有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17人,就业指导专职教师41人,创新创业教育兼职导师367人,组织教师创新创业专项培训20场次,至今有30人次参加了创新创业专项培训。
建设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43个,其中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3个,湖南省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个,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大学生创业园2个,众创空间1个,其他34个。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1门,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课程1门。
科研成果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2个;省级校地合作基地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
合作交流
截至2020年10月,该校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中央昆士兰大学、堪培拉大学、卧龙岗大学、拉筹伯大学、南昆士兰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斯特斯·费尔德学院,英国西苏格兰大学、苏格兰高地和岛屿大学、普利茅斯大学、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桑德兰大学、中央兰开夏大学和爱尔兰格里菲斯都柏林学院、英国高地与岛屿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
形象标识
校徽
主体图案为“湖南工程学院”英文缩写“H、I、E”的合体,艺术地绘成展翅翱翔的飞鸟既体现了我院团结诚信,追求卓越,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意志,又显示了两校联合,大展宏图的活力,显现了“博学致远”的意境。
飞鸟象征引导学生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来日鹏程万里。三条飞翼又仿若伸展的树叶,象征着青春和活力。这三条线及代表我院高素质、创造性、应用型的三大人才培养目标,又将天时、地利、人和统一在高尚的境界中。
外形为圆形,采用正规的校徽格式表明我院是在完整体制和办学方针的,具有严谨、庄严的气氛。蓝色代表广阔的前景、渊博的学识和成熟的理念。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60。
第三条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邮编:411104)。
第四条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第五条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工程学院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本科招生。按照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考生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三条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
第十四条各专业学费与教材费标准:
第十五条教材费为预收,每一学年后按班级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学校确定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为热门专业,按照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学费已经上浮15%。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各省划定的批次和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学校不组织艺术专业招生的校级考试。报考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录取时按照生源省份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合格,并按生源省份规定的专业、文化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新生入学后一律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取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按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按考生投档专业录取。按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在不同专业组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因专业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由学校顺序安排到其剩余志愿所报专业,所有志愿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成绩优先的平行录取原则确定专业,采用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则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排序。
第二十三条鉴于报考独立学院考生最终就读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浪费学校宝贵招生计划,学校会电话联系投档考生,征询就读意见,考生在学校所属批次录取期间务必保持高考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通讯的畅通,表达真实就读意愿。
第二十四条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高考报名体检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做退学处理。
第五章新生入学规定
第二十五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以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4%评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资助每人每学年4400元、3300元和23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20%评定。
(二)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688318
网址: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码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码12660。
学校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工程学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目前在校学生4800多人。
强大的师资力量:
湖南工程学院选拔了400多名优秀的教师组成了应用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团队,其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1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9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学术骨干62人,省优秀教师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0多人。
人才培养:学校坚持实践育人理念,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建院21年为社会培养了20000多名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社会好评。
湖南工程学院就业政策:
1、适用对象:
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技师学院、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区范围内为毕业生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的,可申请校园招聘活动补助。
2、支持措施:
按年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基础补助+活动补助+成效补助”综合确定。
3、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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