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30 06:13:06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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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代码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代码是:12658。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坐落于湖南省岳阳市,校园与母体湖南理工学院校区毗邻。学校前身为岳阳师范学院南湖学院,2003年2月,更名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05年1月,学院在教育部办学条件专项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
2007、2008年在湖南省独立学院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在全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专项检查中获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
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
办学理念:学院遵循“面向学生成才、面向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至真、至善、至美”的院训,依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利用优质的办学资源,实施“基本素质+特长”的基本培养目标和“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
突出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一体化特色,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3录取分数线
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1、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在湖南省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专业组109、物+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441分,位次141454,最低分差26分。
2、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在湖南省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专业组105、物+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441分,位次141454,最低分差26分。
3、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在湖南省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专业组101、史+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451分,位次43625,最低分差23分。
4、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在湖南省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专业组102、史+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445分,位次47090,最低分差17分。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的宿舍条件如下:
1、南湖学院的宿舍楼主要分为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两类。男生宿舍一般为6-8人间,配备空调、热水器、卫生间、阳台等基本设施;女生宿舍则为4-6人间,同样配备空调、热水器、卫生间等设施。部分宿舍楼还设有自习室、洗衣房等公共区域,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
2、南湖学院的宿舍床位一般为上下铺,床上用品包括床垫、被子、枕头等,学校会定期更换和清洗,确保学生的睡眠质量。
3、宿舍楼内提供有线和无线网络,学生可以随时上网查阅资料、与同学交流等。此外,学校还设有图书馆,提供丰富的电子资源供学生免费使用。
4、南湖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宿舍楼设有门禁系统,只有住户持卡才能进入。同时,学校还安排了保安巡逻,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5、南湖学院的校园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高,空气清新。宿舍周边有食堂、超市、体育场馆等配套设施,方便学生日常生活。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部标代码为12658。
第三条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理工学院主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就业办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办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邮编:414006,联系电话:0730-8648876,传真:0730-8640244。电子邮箱: hnistzsb@163.com,学校网址:www.hnist.cn。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平衡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及用于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学校选拔能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六章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七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必须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高考单科成绩90分以上。
第十八条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如果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对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则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体育教育专业湖南省外体育考生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往低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其次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在湖南省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入学前,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九章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正在启动独立学院转设工作,2020级及以后的学生颁发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2020年各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020年5月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招生代码和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代码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