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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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21 12:16:58来源:中职中专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代码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代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代码以及烟台理工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烟台理工学院代码

烟台理工学院代码13359。

代码的意义:

代码就是程序员用开发工具所支持的语言写出来的源文件,是一组由字符、符号或信号码元以离散形式表示信息的明确的规则体系。

代码设计的原则包括唯一确定性、标准化和通用性、可扩充性与稳定性、便于识别与记忆、力求短小与格式统一以及容易修改等。

现代程序语言中,源代码可以书籍或磁带形式出现,但最为常用格式是文本文件,这种典型格式的目的是为了编译出计算机程序。

计算机源代码最终目的是将人类可读文本翻译成为计算机可执行的二进制指令,这种过程叫编译,它由通过编译器完成。”

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

联系电话:0535-6915062传真:0535-6915078。

目前,学校正经历以下两个办学时期:

1、独立学院(2003年至目前)。

2003年1月,烟台大学和烟台鑫泰园艺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即烟台大学的独立学院。由于学校举办方中有社会资本,因此学校的办学性质一直为民办。

2、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未来)。

2020年1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等4所独立学院转设事项的公示》。其中,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烟台理工学院”,举办方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因此,未来学校将仍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实施民办本科。总的来说,学校从成立之初,一直到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将始终开展民办教育。

烟台理工学院属于三本。目前,由于山东省早已合并本科批次,只有一个本科线,所以大学几本的定位往往比较模糊;但根据学校的办学性质以及口碑来看,不管学校在什么本科批中招生,学校现阶段的实际水平都为“三本”。

烟台理工学院2020年录取分数线:

山东2020年特殊类型招生线:532分,山东2020年普通类一段线:449分。

烟台理工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

烟台理工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如下:

烟台理工学院学校代码是13359,投资学专业代码是020304,药学专业代码是100701,法学专业代码是030101K等。

从烟台理工学院官网得知,该学院国标代码为13359。院校代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教育部编写的五位数国标码,每所院校仅有一个国标码,全国通用;另一类是各省考试院编写的,用于考生填报志原的招生代码。

其中,各省考试院编写的这类代码各省都有不同的编写规则,且院校与代码不是唯一对应的,同一个院校在同一个省份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招生代码,此外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招生代码每年也可能会有变化。

大学的意义如下:

1、上大学有机会结识具有独特兴趣的不同背景的新朋友,增加您与潜在职业领域的人建立联系的机会。认识对的人可以走得更远!永远不知道谁会帮助你找到理想的工作,或者将您与合适的人联系起来。

2、可以在大学扩展您的网络的一些方法是成为与您的兴趣一致的俱乐部的一部分,参加体育运动或为组织做志愿者。加入联谊会或兄弟会也是结识许多亲密朋友的可靠方式。甚至可以在校内或校外找一份实习或兼职工作,并以这种方式认识人。

3、追求高等教育的学生有机会阅读书籍并聆听各自领域的顶级专家的讲座。结果,他们在最感兴趣的领域获得了先进的知识。这种刺激鼓励个人批判性地思考、质疑概念和探索新想法,从而促进额外的成长和发展。

4、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比那些刚从高中毕业的人更有优势。近年来,老年人也一直在回到大学锻炼他们的思想,并从新的机会中学习,以帮助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的保障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烟台理工学院(原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校代码:13359。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烟台理工学院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条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专业与计划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要求编制。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烟台理工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我校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达到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规定录取。

第十四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或专业类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对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其相关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定,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符合录取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美术类专业仅在山东省内招生,使用山东省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类相关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的考生,高考外语应试语种应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男女比例:烟台理工学院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烟台理工学院各招生专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烟台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语言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烟台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热线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等。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烟台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15009

学校传真:0535-6915078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E-mail: zsb@yitsd.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OK,关于烟台理工学院招生代码和烟台理工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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