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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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5-02-24 04:45:02来源:中职中专

盐城工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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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学校代码

盐城工学院代码是10305

2022年盐城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提到了要利用国家和省市支持苏北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积极申办综合性“盐城大学”,计划是在盐城师范学院和盐城工学院合并的基础上,来建设盐城大学。目前官方还没有具体的消息公布,大家最好是以官方公布的为准。

盐城工学院,占地面积2282亩,拥有建军东路和希望大道两个校区。学校目前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在2022年,该校有7个专科在本科一批次进行招生,按照民间的说法,可以认为盐城工学院已经成为了一所一本院校。

盐城工学院的简介:

如今的盐城工学院正在积极建设新校区,包括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学生宿舍以及一系列的配套工程。据悉,本次的新校区项目总投资15个亿。

建筑的总面积达到了17万平方米,且建设年限为2022年-2022年。这样的建设进度,可以说该校确实是在为申办“盐城大学”做准备了。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700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600多人、研究生导师260多人。长江学者特聘专家5人、特聘教授28人,聘请兼职教授180多人。

现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等40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18人。

盐城工学院招生办电话

盐城工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515-88298060

盐城工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1、针对考生:高考本科录取考生、中职对口单招统考本科录取考生、专转本统考录取考生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224051

邮箱:zsk@ycit.edu.cn

2、联系电话:0515-88298060(温馨提示:为我校招生咨询电话,其他问题请登录我校官网查询)

本科招生网址:

3、针对考生: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省内招生代码:136103)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8399183

国际教育学院网址:

4、针对考生:参加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考试(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8298662

研究生招生网址:

5、针对考生:关于咨询“3+4”转段培养、“3+2”转段培养的考生及家长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8298123

研究生招生网址:

6、针对考生:继续教育,成人本科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盐城开放大学)

联系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8168121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

盐城工学院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艺术设计。

省级重点专业(类)(7个):材料类、机械类、土木类、设计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江苏省卓越计划(软件类)试点专业(4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盐城工学院

盐城工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盐城工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是:

0515-88399183

0515-88298662

0515-88298123

0515-88168121

联系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224051

以上数据来自盐城工学院招生网。

盐城工学院简介:

学校于1996年5月由盐城工业专科学校与盐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盐城工业专科学校(始名盐城工学院)创建于1958年,1986年成为全国建材类3所示范性高等工业专科学校之一;盐城职业大学创建于1985年。2000年,创建于1964年的盐城会计学校并入盐城工学院。

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位于有“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美誉的盐城市,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重点专业(类),2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成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

盐城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各省、市(区)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国标代码:1030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建军东路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

第五条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201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盐城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同时,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选测科目选择要求具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专刊。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等级相同时,按语文、数学、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

第十三条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考生,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采用“3+3”高考改革模式的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和数学两门总分排序,如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

第十四条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外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外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当某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学校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二十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收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专业22000元;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币种: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通过全方位多举措,促进了学生全面成长成才。详细请联系我校助学工作科,助学咨询电话:0515-88298057。

第二十四条学校校址:(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建军东路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邮编:224051。

第二十五条学校网址:或招生咨询网址:或,招生咨询邮箱:zsk@yci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68027,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jjc@ycit.cn。

第二十六条为适应教育国际化,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盐城工学院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644。

第二十七条盐城工学院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招生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447。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盐城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盐城工学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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