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3 19:00:04来源:中职中专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以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063。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6月2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是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旅游管理、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方高职院校。
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200余人,有教职员工525人;学校现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29个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
学院先后被授予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单位、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科研先进集体以及市文明单位、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2016年至今,我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以及行业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各类比赛共获奖173项,其中学生技能竞赛荣获国家一等奖1项、三等奖8项;荣获辽宁省一等奖21项、二等奖62项、三等奖81项。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队伍数量充足,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现有教师375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企业外聘教师75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8.84%,各专业教研室的负责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基本具备专业(学科)带头人水平。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并具有相应的教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校还聘任75名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课的教学工作,专任专业课教师及实训指导教师224人,专任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之和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15%。
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0427-2936777。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6月2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是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旅游管理、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方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截至2022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1.2万册,拥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200余人,有教职员工525人,其中专任教师416人。学校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26个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
学院努力营造“正直、向上、勤奋、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努力塑造“加倍学习、忘我工作、改革求存、创新图强”的盘职院精神。教师“厚德敬业、为人师表”,学生“乐观笃学、积极向上”。
学院先后被授予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单位、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科研先进集体以及市文明单位、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专科公办学校的优势
1、教学质量稳定。由于专科公办学校的招生比例较为合理,学生学习的质量得到保障。这些学校具有稳定的经验和历史,能够为学生提供高效和优质的教育。
2、课程设置合理。专科公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更偏向于实用性和职业性,更加贴近实际工作和生活需求。这些学校通常具有一系列验证成功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快速掌握职业知识和技能。
3、师资力量优秀。专科公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往往经过多年的教学经验和职业实践,具有极高的素质和能力。他们教学法成熟,讲课透彻,能够帮助学生筑基固本。
4、费用适中。相对于部分高等院校的昂贵学费,专科公办学校的学费通常较为适中,使得更多的学生能够接受专科教育,从而提高了就业机会。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是12063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6月2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是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旅游管理、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方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200余人,有教职员工525人;学校现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29个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
院师资队伍数量充足,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现有教师375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企业外聘教师75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8.84%,各专业教研室的负责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基本具备专业(学科)带头人水平,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建院以来,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对学院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让学生能够真正达到寓教于乐。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0427-2936777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6月2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是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旅游管理、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方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截至2022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1.2万册,拥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200余人,有教职员工525人,其中专任教师416人。学校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26个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
学院努力营造“正直、向上、勤奋、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努力塑造“加倍学习、忘我工作、改革求存、创新图强”的盘职院精神。教师“厚德敬业、为人师表”,学生“乐观笃学、积极向上”;
学院先后被授予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单位、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科研先进集体以及市文明单位、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学院路一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842万元,图书46.4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慎报,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5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3年
理工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3年
理工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3年
理工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年
理工
530206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3年
理工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3年
理工
540402
油气开采技术
3年
理工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3年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理工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年
文理
560502
工程造价
3年
文理
560702
物业管理
3年
文理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理工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理工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文理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文理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
3年
文理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3年
文理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文理
620505
物流管理
3年
文理
630201
护理
3年
文理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文理
660213
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
3年
文理
660214
学前教育
3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复: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双语教育)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建筑工程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工程造价、财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化学制药技术、护理、油气储运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5000元/年。住宿标准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6000元/年以下,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
我校先后被评为:
辽宁省“文明校园”--─200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2006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2007年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校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教育厅。
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教育厅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未涉及。
八、录取办法说明
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辽宁省按100%比例调阅学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427-2936777
传真:0427-2936776
电子信箱:pjvtc@hotmail.com
学校网址:
邮政编码:124000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本次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