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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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2-02 13:47:47来源:中职中专

福建商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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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招生电话

福建商学院招生电话为88020051、26290052、26299270。

福建商学院联系方式: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电话0591-87721724。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学校全称:福建商学院,学校代码:1131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四年。

福建商学院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是福建省唯一所以“商”为名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6年晚清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官立商业学堂”和闽籍民主革命家黄乃裳创办的“福州青年会书院”。

福建商学院简介:

1、学院概况

福建商学院是一所以商科为主的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和实践型人才。学院具有较强的商业教育和研究实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专业设置

学院开设了多个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贸易、金融等领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专业。

3、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师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福建商学院招生代码四位数

福建商学院学校代码是11313。

福建商学院是二本。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新一批本科高校名单(2021年),福建商学院被列为“本科(专科)学校”。根据了解的信息,福建商学院虽然在2017年经过升本后实现了本科教育的覆盖,但其资历仍然是二本。

“一本”和“二本”是我国高等教育中对于普通本科院校的一种层次划分,划分主要依据各院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科研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等因素。一本院校相对于二本院校,师资力量、学科设置、科研水平以及教学质量更为优秀,而学生综合素质相对也更高。

福建商学院在经过升本后,不仅可以自主招收本科生,还可以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和普通高职院校一样开展高职院校的工作。这样一来,福建商学院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学生层次的需求,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就业机会。

福建商学院简介:

福建商学院是一所位于福建省肇庆市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广东财经学院肇庆分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了一所拥有较强办学实力的普通本科院校,以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特色学科为主导,也拥有较为丰富的人文学科和工科专业。学校以培养有国际视野、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福建商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以及博士学位的人员占比较高。学校还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引进了一批国内外优质课程和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方面,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了课内外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和科研项目,为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打下了基础。

在科学研究方面,福建商学院一直以来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学科研究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注重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了对企业和社会的服务。

福建商学院代码

福建商学院代码:11313。

福建商学院坐落于拥有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商”为名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6年晚清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官立商业学堂”和爱国侨领黄乃裳创办的“福州青年会书院”。现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福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18年、2021年连续获批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2022年通过福建省第一批本科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总结评估。

专业建设:

学校坚持以商为本,聚焦新商科,统领学院归建、学科凝练和专业设置。现有14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财务管理、商务英语、会展经济与管理等34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为主干学科,工、艺、文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福建商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福建商学院专业代码

福建商学院专业代码:11313

拓展知识:

福建商学院坐落干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一一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06年晚清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官立商业学堂”和闽籍民主革命家黄乃裳创办的“福州青年会书院”后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调整合并,于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商学院。

学校现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历经110余年办学历程,学校在社会享有“闽商摇篮”和“外贸摇篮”的美誉。

学校于2017年获国务院侨办批准成为“海外惠侨工程一中餐繁荣基地”项目高校2018年与扬州大学等4所高校共同发起成立全国海外惠侨工程一中餐繁荣基地联盟。成立全国eBay跨境电商学院。学校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是“福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学校专业齐全、特色鲜明。现有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与会展学院、体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通识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本专科专业70余个,初步形成了管、经、工、文、艺等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培查项目2个,省级精品专业11个,省级示范专业14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6个,

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学校重视课程建设,现有精品课程29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本科高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个,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

福建商学院甘肃省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福建商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福建商学院于2016年5月公布了包括甘肃省在内的全国招生简章。

其招生简章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福建商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1313(全国代码)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商学院

第九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鼓楼校区)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贵安温泉度假区(连江校区)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商科类普通高等学校,享有“百年学府、闽商摇篮”的美誉,其办学渊源可追溯到由爱国侨领黄乃裳创建于1906年的“福州青年会书院”。2007年,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现有鼓楼、连江2个校区,占地面积1010亩。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目前开设:

1、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商务英语。

2、专科专业(学制三年):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审计、税务、保险、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应用英语、产品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工业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动漫设计。

第十八条 2016年我校具体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一条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高职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我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本科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2、专科专业收费标准:6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6号。

3、美术类(高职)收费标准:72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6号。

第二十六条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二十七条我校为在校生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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