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市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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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2-20 23:06:33来源:中职中专

绵阳城市学院招生代码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绵阳城市学院招生代码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绵阳城市学院代码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绵阳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绵阳城市学院(原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是由教育部2006年批准设立,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的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二、校址:

安州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滨江西路北段11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三、招生批次:普通本科、专科

四、学制: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其它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制。

五、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3.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7.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8.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9.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10.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1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七、收费标准:

1.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费、书本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甲肝疫苗费、各种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交纳。

八、学生奖励与资助: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学校奖学金(最高2000元)、学校助学金(1000元)、社会奖学金(最高2000元)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等。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

九、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绵阳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电话:0816-8335587、0816-6285106、6285111、6285222、6285278

传真:0816-6285123

网址: zs.ccswust.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mycc-hi

十一、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绵阳城市学院代码

绵阳城市学院代码14045。

绵阳城市学院(Mianyang City College)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四川省建设类专业“双证制”学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绵阳城市学院的前身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是2006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西南科技大学和合肥万博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12年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资格。2021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绵阳城市学院。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有安州、游仙两个校区,规划占地1200亩,建成及规划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约1.06亿元,各类图书资源总量370余万册;设有二级学院8个,开设本专科专业共73个;有在校生20000人。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有专任教师537人、外聘教师308人,专任教师中有“双师型”教师50人,占比9.31%;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189人,占比35.20%,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291人,占比54.19%;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14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应用型示范专业项目4个,专业综合改革专业2个,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专业4个、省级民办高校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4个、省级一流课程6门。

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绵阳城市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4年获批为四川省建设类专业“双证制”学校。有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绵阳城市学院(原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是由教育部2006年批准设立,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的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二、校址:

安州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滨江西路北段11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三、招生批次:普通本科、专科

四、学制: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其它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制。

五、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3.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7.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8.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9.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10.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1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七、收费标准:

1.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费、书本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甲肝疫苗费、各种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交纳。

八、学生奖励与资助: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学校奖学金(最高2000元)、学校助学金(1000元)、社会奖学金(最高2000元)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等。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

九、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招生网(http://cc.swust.edu.cn/zs/zs.ccswust.edu.cn)上公布录取结果。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绵阳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电话:0816-8335587、0816-6285106、6285111、6285222、6285278

传真:0816-6285123

网址:http://cc.swust.edu.cn/ zs.ccswust.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mycc-hi

十一、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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