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往年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5-01-04 21:18:29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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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排名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排名338名。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简介:
1、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有南、北、西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有教职员工717人,学校现有土木工程学院等12个二级教学单位和一所直属中等专业学校,设有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财经管理、现代服务五大类39个专业。
2、学校前身是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2000年学校实质性并入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正式开办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5月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学院也随着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办学条件:
1、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土木建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管理、现代服务5大类38个优质专业。
2、学校有教职员工717人,正高97人,副高237人,具有研究生学位379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79%。其中百千万层次人才31人,辽宁省专业带头人8名,辽宁省教学名师7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8个。学校另有兼职教师298人。
3、辽宁省重点建设对接产业集群5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校内实训基地105个。实训设备总值1.1亿元。辽宁省精品课程20门。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分数线
面向高中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面向中职对口升学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233分。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有2400年文化古城底蕴的辽阳,是教育部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和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辽宁省10所“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之一、享誉东北大地的建造师摇篮。是国家土木建筑、计算机及软件技术、数控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校始建于1951年,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2008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在沈阳建筑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成立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为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已有70年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3个校区,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1个直属单位。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实训设备总值1.1亿元,开设40余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596人,学生20000余人,是东北三省办学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分数线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招分数线如下:
1、面向高中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2、面向中职对口升学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233分(如因部分考生志愿不服从或不确认预录取专业,采取依次降分补录取,满额为止)。
学校始建于1951年,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2008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在沈阳建筑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成立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为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已有70年办学历史。
单招考试介绍:
单招,即为单独招生。简单来说,就是高职高专层次学校的自主招生。它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普通高三生。单招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于高考前完成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5年入去分数线是多少
2015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最低分数线
(投档分数线数据按科别由低到高排序)
序号录取省份科别录取批次最低分数线名称
文科
1河南文科专科 180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山西文科专科 160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3陕西文科专科 35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理科
1广西理科专科 218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河南理科专科 180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3山西理科专科 160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4陕西理科专科 212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注:2015分数线数据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主要有北京、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山西、陕西、上海、新疆考试院数据组成。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9万平方米(约合23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平方米;生师比24.6;专任教师31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6.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38.4元;图书44.2万册,生均图书50.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共计35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二年制、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
2020年招生专业(方向)为: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
1 670205商务日语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500
2 640101旅游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3 640105酒店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4 630506报关与国际货运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5 630604连锁经营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6 630302会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7 630301财务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8 630802移动商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9 60030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10 60011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11 640106休闲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方向)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12 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13 6102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14 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15 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16 610205软件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500
17 61011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18 560103数控技术二年二至四年理工 4500
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500
19 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20 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二年二至四年理工 4800
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21 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22 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23 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 4800
24 580405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25 580410服装设计与工艺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26 650108服装与服饰设计二年二至四年艺术 4800
三年三至五年艺术 4800
27 650122人物形象设计二年二至四年艺术 8000
三年三至五年艺术 8000
28 630701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方向)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500
29 580412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30 540104建筑室内设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31 65010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二年二至四年艺术 8000
三年三至五年艺术 8000
32 650111环境艺术设计三年三至五年艺术 8000
33 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4800
34 600405空中乘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 8000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外省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2)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在高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艺术类专业在高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各专业在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无外语小分限制。
(3)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和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和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66864867
传真:0411-66864822
邮政编码:11610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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