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28 16:12:01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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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校代码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校代码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校代码是1055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湖南湘中新城娄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始于1978年创立的娄底师范学校,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多次变迁;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并更名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截至2018年1月,校园占地面积900亩,校舍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有15个教学学院,54个本科专业,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涵盖文、理、工、教、经、管、法、农、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423人,教职工1149人。
师资力量:截至2018年5月,教职工1149人,其中专任教师742人,正高职称77人,副高职称269人,博士107人,硕士48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7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43人。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代码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代码是1055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湖南省娄底市,环境优美,底蕴深厚,是求真知做学问的好地方。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777人,其中专科生88人,本科生17511人,研究生178人。拥有教职工1302人,其中高级职称332人,硕士、博士879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各类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61人,省级教学科研团队4个。
学科专业建设:
拥有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植物保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5个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电子商务等21个专业立项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能源与动力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以上内容参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代码是多少
10553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代码。
院校代码一般指高校国标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而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学校代码查询方法:
一、《报考指南》
高三毕业班的学生都会由学校统一组织订购《报考指南》这本书,书中全面的介绍了当年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名额、往年录取分数线、学校代码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高考结束后学校会统一发放《招生计划》,这本书里面的信息和《报考指南》差不多,也有关于学校代码等信息的介绍,对于考生来说,可以两本书参照着看,通过多方比较确定最终的报考院校。
三、官网查询
如果考生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考哪个学校,那么就可以登陆到学校官网查询院校代码。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校的官网来查询院校代码信息。
专业代码和院校代码区别:
专业代码一般指专业国标码,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哲学是010101,国际经济与贸易是020102等,一般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院校代码一般指高校国标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北京大学的院校代码是10001,中国人民大学的是10002等,一般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当年各省普通高等高校招生计划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来填报,切记不要将招生计划数误认为院校代号,更不要使用往年的旧院校代号或院校国标码,否则会导致志愿无效。
相关资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始于1978年创立的娄底师范学校,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多次变迁;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并更名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2017年11月,学校新增为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各省市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已经陆续开展了,相信大家对各大院校的招生章程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英文名称: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10553;湖南招生代码:4333;
第三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和留学生资格。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普通本、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运动训练、中外合作办学、湖南省对口招生、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类别。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由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分省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面向全国除沪、港、澳、台地区的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开向社会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要求和规则
第十二条英语、商务英语和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四条对于实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各生源省份统一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按照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其中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位小数。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排序;如生源省份没有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学校则参照执行湖南省体育类投档排序规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第十九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排序;如生源省份没有投档排序规则,学校则参照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即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湖南省对口招生、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体育总局、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参考运用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详情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页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发放标准均以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专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六章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学校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电话:0738-8325377,0738-8325322;
2、邮政编码:417000;
3、校园网:;
4、招生网:;
5、招生办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每年经校长审核后发布年度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等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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