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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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3 17:34:00来源:中职中专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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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专业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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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重庆市,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50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

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点、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岗位鉴定分站。

学院开办了资源环境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材料、、交通运输等专业,其中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专业被列为市级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学院开设的专业,符合重庆市产业经济发展,市场需求度高,发展空间大。

学院建有能源与智能化特色专业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加快建设内陆开放之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发展要求,设资源环境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等专业大类。

学院以后勤工程学院强大的学科专业实力为支撑,紧贴社会需求实际,开设优势明显、就业前景好,社会紧缺的能源类、电子类热门特色专业。

填补了重庆市高职专业的空白学院,为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打下坚实基础。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专业代码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专业代码是14238。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Chongqing Energy College,简称能源学院)始建于2009年4月,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院校,位于重庆市。

截至2022年,学院占地面积680亩,校舍建筑面积27.65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946人,设有电梯与智能制造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医药学院、储能与油气工程学院、汽车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管理学院、通识学院、退役军人学院、五年一贯制学院10个教学单位。

开设油气储运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学前教育、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交通运输、健康管理7个专业群,下设52个专业。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于2009年4月,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4238)。

就读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的好处包括:

1、掌握实用技能。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侧重实用性教育,注重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提升,学习期间能够掌握一定程度的职业技能,有利于未来就业和职业发展。

2、丰富的师资力量。该院校拥有众多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教师,能够保证学生的教育质量和学习成果。

3、多样化的专业选择。该院校涵盖了多个不同的职业领域专业,例如能源水利类、机械自动化类、信息技术类、商务管理类等,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4、职场优势。毕业生可以利用该院校的校企合作平台和社会资源来积累职业经验和展示自我的机会,增加职业发展的竞争力。

5、基础教育优势。该院校在职业教育的基础上,也注重基础教育的提高,使学生具备完善的基础知识和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代码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代码是:14238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详细介绍如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位于重庆市,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50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

2013年2月,学院顺利通过高职单招试点院校资格遴选评审,成为重庆市12所高职单招试点校之一。在国家教育部2016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评选活动中,重庆能源职业学院被评为"2016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努力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朝着西部地区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不断奋进!

学院占地87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教学实训设备总值9700万元。学院全日制统招生达到10020余人。学院有教职工560余人,专任教师52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达到20%以上。

2021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66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邮编:40226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学院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教育部命名为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重庆市教委评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科学城、“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双福新区。学校建有能源与智能化特色专业集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加快建设内陆开放之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发展要求,对接重庆市“8+3”行动计划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了资源环境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0个专业大类50个专业。其中,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专业被列为重庆市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供用电技术等专业被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向产教融合型深化的专业。学院与重庆科技学院等高校签订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实现优质资源共享。经相关部门批准,学院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更好为行业和企业培养应用型职业技能人才。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5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50分计。

第十八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第二十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3-63430555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邮编:402260)

招生部门: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343066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932778884@qq.com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等专业。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节电技术与管理、制冷与空调技术、供用电技术、酒店管理、城市热能应用技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原新能源应用技术)、节电技术与管理、制冷与空调技术、供用电技术。

油气储运技术、酒店管理、歌夫球运动与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微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等。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的简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简称能源学院。始建于2009年4月,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院校,位于重庆市。现任党委书记向晓春、校长杨和平。校训为“厚德、笃学、铸能、思源”。

截至2022年,学院占地面积680亩,校舍建筑面积27.65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946人,设有电梯与智能制造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医药学院、储能与油气工程学院、汽车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管理学院、通识学院、退役军人学院、五年一贯制学院10个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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