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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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16 14:54:24来源:中职中专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其实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代码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电话,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代码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400-005-6767。

学校简介: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Changchun Early Education Vocational Institute),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资格的普通高校。据2023年2月官网显示,学院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

院长王志敏。校训“爱心永驻”。据2023年2月官网显示,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有专任教师77人,分为早期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三个专业。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围绕儿童教育、儿童健康领域开设专业,充分发挥校内外实训基地作用,注重借鉴先进教学理念和经验,积极拓展国际合作。

学院办学条件完备,可容纳在校生5000人,拥有几十个校内实训室,图书馆、食堂、超市、学生公寓等设备齐全。

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目前拥有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77人,其中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占30%,双师型教师占30%,硕士以上学历占51%。专任教师由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师构成;兼职教师队伍多数来自国内知名高校、早教机构、幼儿园的优秀教师。

办学宗旨:

学院恪守公益性办学宗旨,践行“爱心永驻”的校训,“勤奋、自律、仁爱、奉献”的校风,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特色求发展,紧紧围绕儿童教育、儿童健康领域开设专业。走“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特色兴校”发展道路。全力创建高水平院校,全心造就高素质人才。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电话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电话为400-005-6767。

1、学校简介: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Changchun Early Education Vocational Institute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资格的普通高校。

2、学校面积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2院1部。2021年12月01日,学院召开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任职大会。2022年5月30日,吉林省首家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落户长春早教学院。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专任教师77人,其中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占30%,双师型教师占30%,硕士以上学历占51%。专任教师由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师构成。

兼职教师队伍多数来自国内知名高校、早教机构、幼儿园的优秀教师;学院还组建了一支来自日本、泰国等国家在早期教育领域的专家队伍指导教学。学院紧紧围绕儿童教育、儿童健康领域开设专业,都是职场急需的热门、紧缺专业,学生就业占有很大优势。

3、学校育人理念

学院充分发挥校内外实训基地作用,坚持工学结合、学训结合的育人理念,科学建构教学体系,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工作岗位,提高了人才的培养质量。

学院与省、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国内知名连锁幼教集团等用人单位深度合作,共建教学团队、共建培养方案,共建考核标准,实现订单式培养模式。学生入学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就上岗,就业有保障。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烧锅大街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2、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3、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4、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5、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校级资助奖励中心。

一、费用减免

学校专门责成财务处全部资助经费配套到位,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新生报到之初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减免学费1000元的政策。

二、捐款体系

重点帮扶特殊困难及家庭变故学生,我院成立了特殊资助方式,为家庭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变故的学生进行募捐。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开发区(长白公路与烧锅大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13694307766

联系人:王志敏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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