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5-01-10 12:37:09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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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专业有哪些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特色的大学,拥有丰富的专业设置。下面是关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专业的说明:
1.中医学:中医学是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的特色专业之一,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等内容,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扎实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中医医师。
2.中西医临床医学:该专业融合中西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培养学生具备中西医结合的临床思维和技能,能够进行综合诊断和治疗。
3.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是中医药学中的重要分支,培养学生掌握针灸治疗和推拿手法等中医疗法,成为专业的针灸推拿师。
4.中药学:中药学侧重于中药资源、中药质量评价、中药制剂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培养学生具备中药药学和中药制剂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涉及到药物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培养具备药学知识和技能的药剂师。
6.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该专业侧重于中草药的种植、栽培和鉴定工作,培养学生成为专业的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人员。
7.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是现代医学中重要的辅助诊断手段之一,该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
8.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专注于疾病康复过程中的评估、治疗和康复服务,培养学生具备康复治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中医美容学:中医美容学是将中医理论应用于美容护肤领域的专业,培养学生具备中医美容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10.民族医学:该专业着重研究中国各民族的传统医学和民族医药文化,培养具备民族医学理论和实践的专业人才。
以上是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的部分专业说明,学校还设有其他专业,涵盖了中医药学的各个领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并通过学习和实践,成为具有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士。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代码是多少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代码是10228。
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学院介绍
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院校之一,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中药鉴定专业委员会和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方剂学分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针灸学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始于1954年创建的黑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黑龙江中医学院成立;1996年5月3日更名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02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并入。
截至2022年3月,学校下设16个学院、14个附属医院(4个直属)、1个中医药研究院、26个教学医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全日制在校生1828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69人、硕士研究生3175人、本科生14263人、专科生7人、留学生219人、预科生55人;有教职工4044人。
院系专业
据2022年3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下设16个学院、14个附属医院(4个直属)、1个中医药研究院、1个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26个教学医院和70个实习基地,开设2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
师资力量
据2022年3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现有教职工4044人(校本部845人),有专任教师1121人,博士生导师164人,硕士生导师610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3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1人,岐黄学者6人,青年岐黄学者5人,龙江科技英才2人,龙江学者17人。学校启动实施“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教学建设
据2020年1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8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有国家精品课程8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精品课程22门、省在线开放课程1门。学校两次获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曾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7项。教学实验中心为全国中医药院校首批确定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医药博物馆被确定为黑龙江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被确定为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黑龙江分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科技项目查新定点单位。
特色学科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方剂学、中医妇学、中医内科学(培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基础理论学科、金匮要略学科、中医史学学科、方剂学学科、中医心病学学科、中医血液病学学科、中医老年病学学科、中医内分泌病学学科、中医妇科学学科、中医皮肤病学学科、中医眼科学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学科、中医康复学学科、针灸学学科、推拿学学科、中药鉴定学学科、中医康复学学科、临床中药学学科、中药炮制学科学、中医预防医学学科(培育)、中医药工程学学科(培育)。
国家级特色专业:中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针灸推拿学。
国家精品课程:方剂学、中药化学、金匮要略、中药鉴定学、中国医学史、中药药剂学、美容保健技术、中医妇科学。
省级精品课程:中医妇科学、中国医学史、方剂学、中药化学、金匮要略、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医基础理论、神经定位诊断学、康复医学、伤寒论、中药药理学、中医内科学、美容保健技术、中药学、中医妇科学、针灸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医内科学。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图案为圆形,以白色为基调,象征着医药的圣洁高雅及人道主义的历史使命。双环中的外环寓意地球,内环寓意校园,象征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六边形轮廓形似雪花又如苯环结构,代表着学校所处的地域,并体现着学校内涵的现代化;六边形的绿色象征自然、象征着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和人文主义精神,具有历史的深邃感,体现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做精中医、做强药学、做大学校的发展方略,更体现祖国医药学的博大精深。
2022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有校本部和佳木斯校区两个办学地点,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54年,地处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学校于2004年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7年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2015年晋升为全国文明单位,同年荣获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8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第三条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有两个办学地点,分别为校本部和佳木斯校区。
第四条学校代码:1022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其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招生就业处;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设在纪委办公室。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执行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解答招生过程中各类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研究、论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报批。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审查,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三章入学与毕业
第七条凡报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发放“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名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
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学校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学校对已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出现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相同的情况时,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综合、语文的顺序排序录取;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综合、数学的顺序排序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第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三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八年制中医学类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授课;佳木斯学院所有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或俄语授课。
第十五条护理学专业建议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的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药类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药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一般为4000—6000元/年/生,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5%,并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形式来解决生活费用问题。同时,学校还积极与企业和社会各界联系,通过设立企业助学金、奖学金等多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2193455、82193477、87267011
87267012、87267013、87267014、87267015
信访电话:0451—82193453
传真:0451—82193026
招生网址: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是学校直属的办学单位,地处佳木斯市。负责培养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其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科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
邮编:154007
咨询电话:0454—6103226、6103227
信访电话:0454—6050339
传真:0454—8782721
学院网址:/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关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代码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