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师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4-12-10 20:38:42来源:中职中专
相信对于很多家里条件不是很好的同学,在报读专业学校的时候,都会提前对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认定程序进行了解,一便于报读学校后能顺利的申请,这里,成都幼师学校的专业招生老师就详细的为同学们介绍了一下学校的这方面的信息。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详细的看一下。
1、助学金资助对象:
(1)具有我校中职正式学籍且全日在校学习的在校一、二年级连片地区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分为国家扶贫规划地区学生和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类。其中,国家扶贫规划地区学生特指户籍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
2、助学金资助标准:
每学年1500元,按10个月计算,每月150元按月发放。
3、资助指标的确定:
(1)国家扶贫规划地区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含县城)学生的资助比例为100%;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为20%。计算基数为学校总人数扣减国家扶贫规划地区学生数之后剩余的学生人数的20%。
4、评审程序:
(1)贫困认定。学生凭《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籍资料(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困难证明资料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贫困认定。国家扶贫规划地区学生直接认定,不提供困难证明资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点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2)助学金申请。学生凭《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进行助学金申请。
(3)班级推荐。班主任对学生学籍、助学金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在“班级评议小组意见”栏对学生受助类别给予确认。
(4)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学籍和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批准,并盖学校公章。
(5)学校审核完成后由校资助中心在中职免学费系统中进行操作上报。
以上就是成都幼师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认定程序的相关介绍,如果同学们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线免费咨询我校的招生老师,他们将在第一时间为你们解答你所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