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11-02 15:46:48来源:中职中专
读中高职学校有前途吗?小编的回答是肯定的,中高职教育是国家教育战略计划的一部门,现在国家也在大力提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部门!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内务管理规定》《学生违反“三禁两不”规定纪侓处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在籍学生。
第四条:违纪处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处分学生,应当做到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维护学生的申诉权益。
第五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视其情节轻重、认识、检讨和悔改表现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1.批评教育分为:口头警告、全班点名批评、全校点名批评和通报批评。
2.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开除学籍。
第七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1、能主动承认违纪事实,认识深刻,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悔改表现突出的;
2、能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其它可从轻处分的情形。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
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占地230亩,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开设10个中职专业,都是现在社会上比较需求比较高,就业前景不错的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学生6300余人。 学校以“强国重品位、建全国示范、创巴属名校”为目标,本着“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确立“政校企行四方联动,产学研用立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办学模式,增强了办学活力;推行以人为本、队伍保障、制度推进、文化引领、道德感悟、自主管理的育人改革,把培养目标变为员工培养方案,加快了学生职业化进程。 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构建了“教学做一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凸显专业教学“十合一”特色,提高了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推行“校中厂、厂中校”校企共建模式,从企业引进生产线,在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工厂,在6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与省内外上百家用人单位和6所高校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坚持举办校园招聘会,形成了立体人才输出网络。
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地址: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坝湾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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